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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贴商标。
王先生在明秀建材市场定了8800元的某知名品牌的“圆盘豆”一级木地板。商家将货品送到家里时,外包装上印的全是该知名品牌,于是王先生签收付款。但王先生地板安装到一半,发现商家送来的货品,在外包装的掩护下混进了4种其他不同牌子的木地板。王先生非常气愤,于是来到工商所投诉。经工商所协调,商家负责为王先生重新更换所定品牌的木地板,并赔偿王先生2000元损失。
以次充好。
2010年8月,何小姐在快环建材市场购买某品牌复合木地板。在安装木地板时,何小姐发现其中有4平方米的木地板有发霉现象,有的木地板已经拱起。何小姐到工商所投诉,又经媒体曝光,最后商家全部更换新的木地板。
货不对板。
马先生在明秀路某五金建材商店要求购买2304米的C型钢横梁,交定金后,商家给马先生留下15.3厘米的样板,称重为295克。后来,马先生得到的C型钢货品,取样一称,重量却是272克,比原样板轻,商家推托已尽力找货,只有这种产品,价格照旧,于是产生纠纷。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提防建材买卖陷阱:
一要提防冒贴商标。消费者选择建材时,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可靠、质量好的商家。要注意产品的商标,防备商家冒贴商标,防备以次充好。
二要提防货不对板。在购买建材时,合同上要注明产品的规格、型号,买瓷砖、木地板等建材,必要时要留取样板。消费者收到货品时,如果发现货不对板,应拒绝签收,并及时向工商投诉,挽回自己的损失,得到理想的建材。
三要认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及法律含义。消费者应该慎重对待缴纳预付款,看到自己合意的建材时要思考成熟再作选择决定。在缴纳预付款的时候,要清楚自己在“定金”或“订金”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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