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定金”与“订金” 谨防消费陷阱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3-1 来源: 365地产家居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2月24日,一城市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顾客购买家具等物品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在书面合同上写明定金,使不法商贩无法律空子可钻。
    “定金”与“订金”仅一字之差,但在商家逾期交货、顾客要求赔偿时却大不相同。2月24日,一城市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顾客购买家具等物品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在书面合同上写明定金,使不法商贩无法律空子可钻。
    春节后,该市工商分局接多个消费者的投诉,反映他们去年在一家橱柜商店定购的橱柜,超过约定交付时间三个多月,仍未安装,请求退款,双倍返还定金。本文由城市猎房编辑整理,感谢您转载保留出处。
    工商干部在对经销商李某调查后得知,李某自己并无生产橱柜的能力,为招揽生意,李某租赁店面,在其店内陈设其他厂家生产的几个新款的橱柜样品,吸引消费者。与消费者谈妥价格后,李某让其交付订金,约定在半个月之内安装。李某再委托其他企业加工,难以按期交货。
    工商干部查阅了所谓“定金”收据后,才知道原来不是“定金”而是“订金”。前者法律支持双倍返还,后者则是预交货款。据悉,此类合同“文字欺诈”,在家具等不能即时交付的货物书面合同中屡有出现,消费者要认清合同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不要被商家的甜言蜜语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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