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千元定金起争执 各执一词究竟谁先违约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11-17 来源: 半岛数字报 评论 0 条

    近日,网友“恬静的美”在半岛社区青岛论坛发帖,称自己在华阳路海博家具威创家具店买家具时被黑,交纳的1000元定金不退。随后,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走访了解,海博家具威创家具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买家具的那位网友“纯粹是胡搅蛮缠”,与此同时,工商部门表示已介入此事,但至今仍没寻找到一个双方满意的调解办法。
    消费者:违约在前,还不退定金?
    据了解,网友“恬静的美”是一位姓林的女士,在帖子中,林女士表示自己4月份在海博家具威创家具店签订了订货合同,准备购买其价值两万七千多元的家具,同时交了1000元定金。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想调整部分家具,但家具店不干了,再后来朋友想要我这套家具,我让家具店更改送货地址的时候,他们也不送货。合同上定的是5月份送货,到现在也没人来送。这不就是违约嘛,为什么不退定金呢?”说起买家具的事情来,林女士显然很气愤,“后来那家具店说要仲裁或者是打官司,随便我!”
   家具店:货到拒收,究竟谁违约?
    随后,我们走访海博家居威创家具店。提及此事,店内的工作人员赵女士以及该店的经理更气愤:“我们从来都是受信用的,她在这里订的家具,我们还特意跟厂家申请了一个很低的折扣。家具都到青岛了,堆在库房里,要给她送货她不让,到最后还说我们违约!”
    家具店的孙经理表示,订货合同都签了,她又不要了,定金肯定不能退,“而且她还投诉到工商局,调解之后说想加钱要个五斗橱冲抵定金,而且价格一定要当初谈的那个很低的折扣,我们当然不能同意!”
    工商部门:签合应尽量完善详尽
    随即,我们联系到了负责调解此事的市北区华阳路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蒋先生表示确实调解了这么一个事情,但调解的结果双方都不够满意。
    蒋先生指出,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购买家具时,林女士交纳了定金,如果是林女士违约的话,定金是不退的;如果是家具店违约,必须要退还双倍定金。“而现在对谁违约的问题难以认定,双方各执一词,我们也很难取证。”
    鉴于这种情况,工商部门调解林女士用1000元的定金作为底数在店里买件家具,而家具店也同意这样。“但后来的事我们也没想到想不到,林女士再次挑选家具的时候,看上一个五斗橱,但要求家具店按照先前订家具的折扣来算钱,家具店就不干了,这样双方的矛盾再次激化。各不相让的情况下,调解起来就更麻烦了”。
    华阳路工商所的蒋先生提醒说,在购买家具等大宗商品时,往往会签订订货合同以及交纳定金,“这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签订了就会生效。希望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慎重、完善,将跟商家协商好并落实到合同中,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同时注意交纳定金的问题,按照法律,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是不退的;如果是商家违约,消费者可要求双倍的定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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