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小区业主违规装修 部门介入处理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10-29 来源: 南国早报 评论 0 条
南宁市远辰·山水1号小区部分业主违规装修,小区物业已将违规情况上报相关部门(本报10月23日10版曾作报道),收到投诉后,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责成相关执法人员到该小区勘查。情况核实后,对违规装修的业主按照法律程序严格处理。
早在7月份,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收到投诉材料后,于7月6日转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收到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调查结果后,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考虑到业主改造物业性质的严重性,而房产监察支队处罚力度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业主违规改造的问题,建议远辰物业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0月23日,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收到投诉后,责成执法人员到“远辰·山水1号”小区勘查。执法人员经初步调查后,发现该小区6号楼1单元1101、1102号房,6号楼2单元1103号房,3号楼4单元1109号房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进行加建。执法人员当即对有擅自搭建行为的4户业主下达《规划检查通知书》,要求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规划手续,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实4户业主的相关手续后,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据一名装修人员介绍,他每年装修的房子,大部分都有加建现象,楼中楼加盖楼板的装修也经常接触。
另一名装修人员说,他也曾替业主违规装修过楼中楼的房屋。那套房子客厅的面积大约为40平方米,加盖楼板完毕后,他收取的装修费约为6万元。而业主当时以9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置房产,如果单纯再购买4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则要花去36万元。现在业主却只用6万元的装修费就增加了4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
南宁市房产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于先生也表示,在实际工作中,查处存在困难。大部分业主对责令改正的通知置之不理。“有时候业主明明在家也不开门,很不配合,”最后,他们只能给予行政处罚。由于罚款的上限只有1000元,对投资上万元违规装修的业主来说,“这点处罚不算什么”,达不到最终解决问题的目的。
于先生介绍道,针对此类问题,南宁市法制办于2011年3月,下发了《关于对擅自改变物业用途行为进行处置职责分工的意见》。市法制办建议:擅自对物业改建从而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行为由市规划局查处,按照《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市规划局还可以处当年重置价5%~10%的罚款;没有对物业进行改建单纯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行为由市住房局查处;如果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违章建筑的,城区政府应当及时责令有关部门强行制止或拆除。
由此看来,查处违规装修还需要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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