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二手家电租售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监管对策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9-5 来源: 中国工商报 评论 0 条

    近年来,消费者对二手家电的较大需求逐渐带动了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的兴起。商务部审核通过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明确规定,所有二手家电出售时,都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的鉴定, 并在商品明显部位粘贴“旧货”标志, 对于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要强制报废,不得以旧充新欺骗消费者,所有废家电一律不得进入二手市场。
    现实中,二手家电租售商家不按规定粘贴“旧货”标志,将超过使用期限的家电继续出租、出售的行为大量存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有关二手家电租赁市场准入的规定不明确。
    现有法律、法规对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的准入条件尚无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具备哪些资质,进入租售市场的二手家电应具备哪些质量要求等均不明确。这就导致租售商品的质量良莠不齐,一些经营者将回收的旧家电经过简单翻新,即进入市场进行租售,消费安全难以保障。
    2.缺少统一的行业标准。
   由于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在租买过程中,消费者无法获得商品的真实信息,当经营者与消费者在租售家电的质量、租售的费用、租赁押金的收取等方面产生纠纷时,往往由经营者单方决定解决办法。同时,由于在二手家电租售交易中,买卖双方一般不签订书面合同,经营者也不提供正规发票,现行法律、法规均未针对二手家电租售的售后服务作出约束性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从保障。
    3.监管责任不明确,商品质量难鉴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工商机关对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的监管职能主要是查处假冒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对于相关商品的质量工商机关难以鉴定。为此,应尽快明确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的监管责任和商品质量检测程序,逐步建立二手家电租售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促进该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关于加强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工商机关应结合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现状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应加大力度,全面排查辖区二手家电租售市场主体的具体情况,建立经营户档案;根据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违法情况、消费者申诉情况等各种信息,对二手家电租售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类,重点监管信用等级较低的市场主体。应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行为以及经营报废、超过使用期限的二手家电,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多次实施违法经营的,要依法严惩;对于首次轻微违法的,可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加强行政指导。
    在对二手家电租售市场的监管中,工商机关应加强消费引导,及时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醒消费者在租赁或购买二手家电时应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票据证明,并就售后服务事宜预先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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