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不按装修合同来 令人头痛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7-28 来源: 济宁装修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合同规定了铺设电路所用的电线品牌,但装修公司使用了另一品牌的电线。近日,鲍女士碰到了这种情况,她越想越气:“这钱花得太令人委屈了……”然而,装修公司也觉得“委屈”,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之前曾与客户达成解决协议

    装修公司:与业主达成过口头协议
    济宁装修网记者赶到为鲍女士装修的济南千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师朱玉林也直喊“委屈”,他说:“停工实属无奈,客户该交中期款,但一直拖着不交,我们每天雇工人也要花钱,所以实在干不下去……”
    在6月10日鲍女士与装修公司签的装修合同落款处,设计师朱玉林代表装修公司签了名。朱玉林告诉记者,在装修合同中,双方确实约定了改电用“绿灯行”牌电线。但由于公司一时疏忽,工作人员忘了将鲍女士的装修材料明细单交给负责装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在采购了公司一贯使用的电线后,就出现了没按合同约定操作的情况。”朱玉林说,装修公司承认错误。但鲍女士发现问题时,大约是在6月底或7月初。而后,公司便与鲍女士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继续施工。“原本电线报价是每米40块钱,考虑到用错电线,我们主动提出报价每米降5元,当时客户也同意了。”朱玉林说,后悔当时双方仅口头协议,没写入合同。“我们已购买了合同约定的电线,会尽快重新铺设。”
    律师:未按合同干 装修公司担责
    济宁装修网认为无论装修公司的说法是否属实,未按合同约定来操作的责任应该由装修公司承担。同时,即使后来双方曾达成解决协议,未将协议内容添加进合同文本的责任也应由装修公司承担。律师李建东说:“目前,仅有装修公司单方说曾经与客户达成口头协议,举证不足,对装修公司非常不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遵守合同约定内容,已经构成欺诈行为。因此,对于装修公司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的问题,李建东建议有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由装修公司拆掉重做;二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解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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