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楼上装修漏水楼下遭殃“被装修”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9-14 来源: 信息时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虎门的胡女士为自己的房屋装修,结果渗水到楼下,导致楼下的房屋也要重新装修。两位邻居由此产生纠纷,最终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法官的调解下,才顺利获得和解。
    虎门的胡女士为自己的房屋装修,结果渗水到楼下,导致楼下的房屋也要重新装修。两位邻居由此产生纠纷,最终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法官的调解下,才顺利获得和解。
    生活受扰租客拒付租金
    今年4月13日,宋女士将其位于虎门镇的一套商品房以每月3000元的租金出租给他人使用。然而,租客刚住了半个月,就发现楼上开始“轰隆隆”地嘈杂起来,搅得让人不得安宁。一打听,才知道楼上在装修房屋。
    除了嘈杂声外,更严重的问题是,装修导致楼面开始出现漏水现象。之后的日子里,楼上的水通过天花板渗透下来,造成宋女士出租屋的墙面、木地板、不锈钢、家具用品等严重受损,给租客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随后,租客以“房屋无法正常使用”为由,一直拒付宋女士的大部分租金。
    协商不成功房东告上法庭
    由于损失了几千元租金,房屋和家具用品也受到损坏,宋女士便找到楼上的邻居胡女士理论。经过协商,胡女士帮助修复了漏水房屋的部分财物,但对房屋的受损束手无策。
    为了让房屋能继续出租,宋女士不得不决定对房屋进行一次小装修。她请装修公司进行估算,预计房屋和财物的修复、重置将花费7000~8000元,但与胡女士协商后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8月12日,宋女士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被告胡女士赔偿租金损失、受损房屋和财物修复等共1万多元。
    经法官调解成功言和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邻居,为了继续维持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该案的承办法官袁杰民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然而双方对于赔偿数额存在较大的争议,宋女士表示因财物损失过大,赔偿数额不能太少;而胡女士则称之前已帮宋女士修复过受损的财物,不能接受过高的索赔要求。
    针对这一情况,袁法官向双方详细分析了各自的情况及权衡利弊,最终两位女士同意和解。8月31日,胡女士向宋女士支付了7642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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