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挖自家花园建地下室 称坚决不拆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8-27 来源: 成都晚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昨日,市规划局执法人员向此业主发放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称其在建的地下室系违章搭建,要求其于9月10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被强拆。面对执法人员,业主表示,坚决不拆,并将与市规划局“打官司”。
    中华园二期一业主花了“一二十万打不住”的血本,将户外花园抬高,再将其地下10余平方米掏空,搭成一间地下室,没想到的是,工程还没完工,规划部门就来过问了。昨日,市规划局执法人员向此业主发放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称其在建的地下室系违章搭建,要求其于9月10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被强拆。面对执法人员,业主表示,坚决不拆,并将与市规划局“打官司”。
    业主自曝:
    挖地下室暂作杂物间

    昨日上午,随市规划局执法人员来到中华园二期,小区内绿化很好,其中17幢的一楼花园分别以栅栏形式分开,每家人入户需从花园内上几级台阶方能完成。这家正在装修地下室的花园夹在中间,显得很是突兀:花园被抬高至与房屋同高,花园地面已铺上了地砖。从抬高部分留出的窗户向下看,可见花园地下已被挖出了一间同样铺好了地砖的20平方米房屋。
    由于是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房东尚未对所有装修进行核算。不过,房东李先生说,仅为了修这间地下室,“花销恐怕一二十万元打不住!”而这间搭建的房屋究竟做啥用,李先生透露,还没想好,暂时当杂物间。
    规划部门:
    违规修建,限期自拆

    “将绿地抬高并硬化,而且利用地下空间修建杂物间,属于违章搭建!”指着已被硬化的地面和地下室,市规划局执法人员说。
    据他介绍,本案是接群众举报而查。按照《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条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内重新新建、扩建、改建一切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任务书和其它批准文件,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定点申请,在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施工。经调查,房东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地下空间修建杂物间,并将绿地抬高并硬化。为此,市规划局做出决定,要求其进行自拆。
    昨日,执法人员将一纸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递交给房东家人,明确要求房东在9月10日前,自行改正自己的行为,拆除违法搭建,“否则,我们将组织强拆。”
    业主态度:
    不拆!跟市规划局打官司

    面对执法人员,李先生一家显得有些激动。李先生称,花园是自家买了的,没有占用公共绿地,而相关装修自己也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装修结构安全书,“房管部门发的房屋装修结构安全书上没写可不可以搭地下房。”记者注意到,装修结构安全书上有一条:不得搭建、改建、扩建。
    还有一点让李先生感到“理直气壮”,“房子是4月份开始装修的,当时城管就来过,他们只说不能搭阳光房,现在市规划局又来查,我到底听哪个的嘛?”对市规划局下发的自拆通知书,李先生态度坚决,“绝不拆,我要跟市规划局打官司!”
    对于李先生修建地下室一事,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认为,由于其将绿地抬高并硬化,肯定影响小区整体形象,而且因为花园抬高,如果下雨,雨水必然流向隔壁邻居家的花园,今后难免不会引起邻居失和。
    这间地下室会被拆除吗?本报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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