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入住水龙头破裂 漏水导致新房“毁容”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8-11 来源: 潍坊晚报 评论 0 条

    新装修的房子还没有入住,却因为一个水龙头破裂导致新房“毁容”。与水槽经销商协商未果,消费者刘先生只好求助消协。经过潍城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此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事发
    房屋被泡延迟搬家时间

    7月26日,刘先生接到锦绣苑小区物业打来的电话,称其新装修的房屋漏水严重,已经殃及相邻业主。刘先生老两口立马赶到新房发现,家里的地板、墙面等多处被水浸泡,仔细查找水源才发现是前几天在阳台安装的水龙头裂开一道2厘米的口子,水不断往外冒。这可把刘先生两口气坏了,大热的天,老两口为了装修房子前前后后跑了3个月,如今却因一个水龙头破裂将所有的力气都白费了。刘先生气愤地说:“本来是等房子装好后,让儿子搬过来住,可是没想到没等搬家,就发生了这种事情,这下搬家的日期也得往后延迟了。”
    事后,刘先生致电某水槽经销商潘某让其一同查看受损现场,协商有关赔偿事宜,但潘某以工作很忙为由拒绝配合。无奈之下的刘先生来到潍城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要求经营方赔偿其损失共计7900余元。
    投诉
    消协出面调解索赔成功

    接到投诉后,潍城消协立即将经营方叫到办公室,耐心做经营方的工作,劝说其先与刘先生一同去房子处查看受损情况后再进行第二次调解。几天后消协对此事进行调解时,刘先生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由于经营方提供的水龙头质量不过关,一切损失应由经营方承担。而经营者则认为水龙头是自己从另外一家店里买来的,如今出现问题应该由这家负责赔偿,自己没有责任。这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最终消协人员与经营方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一、经营方赔偿刘先生因水龙头破裂导致地板受损费用共计5000元整;二、付给刘先生购买新水龙头费用100元整。三、如日后因该事件造成其他业主受到损失要求消费者补偿时,一切费用由经营方承担。最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提醒
    尽量购买正规产品

    8月10日下午,记者从潍城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本案是一起因安装水龙头破裂引发的消费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刘先生的损失除浸泡的地板和墙面造成的直接损失外,还包括因水龙头破裂导致相邻业主家墙面所造成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因此,潘经理可以请求提供水龙头的经销商承担赔偿责任。
    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在装修房屋前,要对装修市场进行一次调查,做到心中有数。购买装修材料尽量到正规的、有质量保证的厂家,以便日后出现问题能尽快、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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