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的三包凭证中明明写着,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保修期为三年,但该售后称,三包证明中的显示屏不是指这款电视。”家住市经济开发区的曹女士感觉自己遇到了霸王条款。
2008年12月份,曹女士在市区一商场花7000多块钱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今年5月份该电视在屏幕的左侧出现一道竖线。曹女士打了该商场的售后服务电话,服务人员检查后,称这是长期使用4:3比例观看的原因,建议曹女士改成全屏(常态)观看。但在曹女士改成正常状态两周后,该问题还是没有消失。于是,曹女士向该品牌电视的总部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品牌电视在济南的售后服务部门称,如果该问题是显示屏的故障,那么只保修一年,如果更换显示屏,价格相当于换一台新机。这让曹女士很是生气,因为随机的三包凭证中明明写着,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保修期为三年。对此,售后服务最后的答案却是三包证明中的显示屏并不是指这款电视。为此,曹女士投诉到了德州市消保委。
据了解,在1995年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都享受“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的“三包”有效期,但电视类商品“三包”范围还没有写入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所以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的保修期目前还由厂家自己决定。“不少消费者并不知情,以为平板电视的保修期和显像管彩电一样,都是三年,且在购买时对售后细节基本都不过问,更不用说主动分开询问整机保修和主要部件在保修上的不同。”一商家液晶电视的售后负责人表示。
据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液晶电视保修期还没有出台国家规范,一般都由厂家说了算。从在售情况看,一般合资品牌液晶电视的保修期为整机1年、液晶屏1年,国产品牌从2007开始打服务牌,部分品牌和机型承诺整机保修1年,液晶屏保修3年。
经过该商家售后服务部门的鉴定,曹女士所买的液晶电视确实是屏幕出现了问题。商家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商家不应承担更换液晶电视屏的高额费用。经过消保委的从中调解,最终商家承诺对曹女士所买的这款电视进行免费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