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装修,延期3月难完工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12-21 来源: 扬州晚报 评论 0 条

    事由 方先生原本指望尽早入住新房,可装潢公司一再拖延工期,这可让他年底入住新居的计划彻底破灭了。方先生称,造成工程延期主要是装修公司换人所致。
    结果 该公司负责人称,主要是方先生更改了原先的装修方案,才造成了工期的顺延。
    7月3日,方先生找到了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与之签订了一份装修协议。“花了4万多元,把新房的整体设计、施工都交给了他们做。”在协议中,该公司承诺方先生,到今年9月底,所有的装修项目能够全部完工。“当时打算9月底完成装修,再把新房放置两个月通风透气,年前就能入住了。”不过,该公司直到现在都没能完成装修任务,这可让方先生急坏了。
    “我和他们协商了几次,希望他们能够早点完工,但是他们找了各种理由拖延。”方先生告诉记者,光是工期顺延单,装潢公司就找他签了两次。“最后一次的工期顺延单上,他们承诺12月15日肯定完工,可直到现在,房子还是没装修好。”方先生介绍,在装修的过程中,原来负责他家工程的设计师、项目经理和工程经理纷纷离开了装潢公司,以致装修暂停了一段时间。“后来,他们就重新派了一拨人过来,不过也只是隔三岔五地来一下。”目前,方先生新居的大部分装修项目已经完工,但是还有部分至今没有动工。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公司的李经理称,主要是方先生更改了原先的装修方案,才造成了工期的顺延。“他对原先的方案不满意,进行了调整,所以我们需要重新准备,这要花费一段时间。”对于原先负责方先生新居装潢工程的工作人员的离职,李经理表示,这只是正常的内部人事变动,并不会影响到装修进度。
    在这次的延工中,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记者采访了大扬律师事务所的刘俊律师,刘律师表示,装潢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在装修过程中,方先生有权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这是他的权利,但是他也必须承担因为更改方案而造成的损失。”刘律师认为,在这次事件中,现在还很难分清到底是谁的责任。“主要看到底是什么因素造成延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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