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退换 包装费到底该不该收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11-6 来源: 山西市场导报 评论 0 条
| 市民高女士不久前在省城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刚刚使用没几天高女士就发现冰箱一直在制冷,无法正常自动停机。厂家在上门检测后表示,的确是冰箱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但是商家在同意高女士退货要求的同时却表示,高女士必须提供完整的包装箱,如果无法提供包装箱就要支付200元的费用,否则无法为其办理退货。在采访中了解到,高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大多数消费者在对问题家电进行退换货时都会遇到商场索取包装费的问题。 卖场: 收取包装费是行规 据省城某家电卖场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退货时包装损坏的话,所有的厂家都规定要额外收取包装费,而商场只是代替厂家收取这部分费用而已。费用要根据包装箱的尺寸大小、家电品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100-200元不等。即便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退货,卖场方面也会要求收取包装费。不过在目前销售过程中,工作人员会主动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留包装,以免退换货时因为包装费引起纠纷。 消费者:包装费不该商家说了算 对于包装费的收取,消费者田女士表示,既然商家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是商家的过错,那么商家在退货、更换中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自身承担,怎么能让消费者额外买单呢?这明显是商家的霸王条款。市民王先生则认为,如果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话,丢失外包装商品进行退换的确会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但是包装费具体该多少也不该由商家说了算,更不能借此对消费者进行狮子大开口,动辄便索要数百元的包装费,而是应该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标准。 有关部门:收取包装费应视情况而定 对此,省城12315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很多商家都打出“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一些消费者将商品买回去后,在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对商品感到不满意也去退货。这种情况下,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商品的原包装或收取一定的包装费是合理的。而且不少厂商也在商品中附带的“三包责任书”上规定:无质量问题的退换商品,须不得影响商品的再销售,以此要求消费者保持包装完好。因此,如果商家在销售时明确提出消费者退货时要保持包装完好,退货时包装不完好、缺失需要支付包装费,消费者应该遵守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退货是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引起,消费者应当支付商家包装费。但是如果是因为产品缺陷等质量问题,自然也不存在商家将该产品再次销售的问题,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支付包装费。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了家电商品后,最好将商品的外包装适当保留一段时间。减少退货时带来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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