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工商局赵化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建材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并同时对商家进行了立案查处。
今年6月19日,该工商所接到了怀德镇界碑村村民李某投诉,称其因建房购买钢筋、水泥等建材与怀德镇个体工商户姜某达成建材订购协议并支付了预付款,但却遭到姜的欺诈,要求他多支付钢筋货款。
执法人员随即展开了调查。原来,当初双方约定以每吨3100元的价格购买钢筋4.5吨。姜某当场收了李某预付款2万元后,分三次给李某送来了钢材。房屋修建好后,在结帐款时姜某却未按照实际称重计算,而是采用检尺计算,并在计算中将Φ6钢材的系数用Φ8的系数计算,Φ8钢材的系数用Φ10钢材计算,使实际只有4.12吨重的钢筋算到了达5.19吨重。导致钢筋重量多出1.07吨,货款多出3317元。同时,姜某还提出因钢材价格上涨,除约定的4.5吨(实际重量为4.12吨)钢筋按照每吨3100元计算外,对多出的0.69吨要以每吨5000元计价。这样,总价款比实际价款多出了6767元。
查明情况后,工商执法干部对姜某进行了说服教育,并于前不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决定,姜某重新按照实际重量,按照当初约定价格计算货款。另外,考虑到提货时钢材价格上涨因素,李某主动表示对姜某应退的100余元钢材款不予追究,并对工商部门的耐心调解表示了谢意。对姜某的欺诈行为,赵化工商所同时进行了立案查处。http://www.51zsjc.com/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