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合同很少注明经销商违约后所需承担的责任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8-20 来源: 新闻晨报 评论 0 条

    在消费者向“和谐维权”版的投诉中,有关家具问题的投诉占有一定比例。就像上文张先生在回答读者调查问卷的时候,所举例的一个商家不兑现承诺,让他怒火中烧的案例也正是在买家具的过程中遇到的。
    在购买家具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一些什么,如何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谐维权”俱乐部的成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翟常波以他的专业,来为消费者支支招。
    翟常波所遇到的家具维权案例:
    2011年8月,张女士在某家具商场订购了一套全实木5件套家具,价格为28000元,合同注明家具材质为纯水曲柳。营业员保证说,家具从头到脚都是纯水曲柳,没有贴面、没有细木工板、没有其他任何不是水曲柳的辅料。9月初,店家送货时,送货人员给了一张销售单,并要求把购买合同交给他才能回去开具发票,此后,一直未开具发票。10月,这套家具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鉴定机构证实此套家具为贴面工艺,并非实木家具。后,本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翟常波律师的建议:
    根据2009年实施的新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木家具可分为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和综合类木家具3种。其中,综合类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而实木类家具根据用材比例和工艺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签订书面合同,对产品质量、环保要求、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要详细填写。在家具交易的合同中,经销商往往只简单地写下商品价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日期,而很少注明经销商违约后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2、合同内容要明确。要标明家具尺寸、外观木色、材料、质保和售后服务。各个厂家的订货单不能视为合同,所在装饰城出具的担保或者规范的合同文本才是工商部门认可的。
    3、合同要盖商场认证章。这是证明交易发生以及确认商场连带责任的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商场不但负有调解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还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主动索要 《家具使用说明书》,上面注明的家具主材、辅材、粘合剂、甲醛含量、售后服务等规定,是消费者了解产品和售后维权的重要依据。http://news.51zsjc.com/more.asp?clas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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