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装修公司入场 作业近四年未完工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8-10 来源: 东莞时报 评论 0 条

    2008年9月24日,原告业主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装修公司为业主的房屋装修,业主签名确认了合同及预算报价书。
    合同签订后,业主向资金储值卡里充值6万余元。装修公司于2008年10月7日入场施工,案涉工程中途停工,至今仍未完工。
    在装修公司提交的《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上均有原告的签名。其内容显示:2008年11月6日,双方针对工程中的水工、电工、泥工进行竣工验收,业主确认质量合格。
    在《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中,业主进一步确认水电等隐蔽工程合格。
    不过,业主认为《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中存在多处虚假情况,装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表示,该案系装修装饰合同中典型案件类型之一,是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装饰装修。
    “在装修过程中,业主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还应关注各个环节的验收及签名。”主审法官说,因为业主并非专业人员,很多装修中的专业问题都不懂,像这个案例中的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和《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上签名了,这就视为其对施工状况确认了。
    法官提醒
    质保金一年后再支付
    主审此案的陈法官提醒市民,在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地阅读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因为装修公司的合同条款大部分都是固定的,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业主的实际情况。”陈法官说,在必要的时候,要提出自己的要求。“并特别注意工程款支付、双方责任、违约金、验收合格等等方面的约定。”
    二是关于质保金的约定,业主在支付工程款给装修公司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保留质保金,留待一年后再行支付。
    “这样可以确保自己房屋的质量在存在问题时,找装修公司进行修复。”陈法官说,大量的房屋装修问题都在使用后才出现,在完工验收时并不能发现这些问题。
    主审法官还特别提醒,业主签名确认某些工程量和隐蔽工程时,一定要认真检查核对,若自己实在缺少专业知识时,可会同小区的物业公司一起对这些项目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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