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大修、偷梁换柱、山寨横行……近年来,这些“坑爹”的家电维修乱象让消费者大呼“伤不起”。为了整治家电维修行业的鱼龙混杂现象,日前国家商务部颁布《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8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对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资质、收费和服务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家电维修行业,防止家电维修行业乱收费现象和消费者与家电维修人员经济纠纷的发生。在该办法中提到了“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家电维修经营者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备职业资质标志,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根据这些规定,如果以后家中有家电需要上门维修,消费者可主动要求察看维修人员的证件。需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未取得授权从事品牌售后服务的,将被处3万元以下罚款”等内容。这些条款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有着重要作用。
随着酷暑天气的到来,家电维修行业也进入高峰期,家电维修纠纷也屡屡发生。自昨日实施的《办法》将对我市家电维修行业起到怎样的规范作用?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内的多家家电维修店,却发现许多家电维修店人员不但不知道国家商务部颁布了《办法》,也不知道自8月1日该办法实行后的诸多新规定。对于维修时应佩戴什么证件和注意什么问题,只有一小部分家电维修行业知道有这类似的规定,却不了解其中的内容。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许多小型的家电维修商店里并没有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家电维修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不少从事家电维修的人员,也无法出示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有时候自己将家电送去修,有时候就打一些小广告电话上的号码喊师傅来家里修。”家住团结东路的陈晨说,别说修理人员是否有技术资质证书,往往连上门来维修人员的名字都不知道。http://news.51zsjc.com/more.asp?class=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