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不该是“替罪羊”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5-23 来源: 国际商报 评论 0 条

    白色家电销售量今年前4个月逐月下滑,接着又遭遇“五一寒流”。一些分析人士开始将此归咎于从2007年开始实施、2011年11月底终止的家电下乡政策,认为这一政策让家电企业产能低效扩张,发展成为今天的严重“后遗症”。甚至有业内人士指称“家电下乡政策‘弊大于利’”。但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对此予以驳斥,认为国家过去几年实施的家电下乡政策功不可没。
    持“弊大于利”观点的人士认为家电下乡政策“扭曲”了市场需求。家电研究专家刘步尘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他对媒体记者表示:“家电下乡其实就是饮鸩止渴,现在到了毒发期。”他认为,一方面,老百姓的补贴并没有真实到位;另一方面,滋生了一大批产能低效企业,连龙头企业也被迫跟随进行产能扩张,导致如今许多企业库存积压。中国家电行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个产业,政策的干预只会扭曲市场。
    但主张家电下乡“利大于弊”的观点仍占据主流。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不宜轻易否认家电下乡政策的巨大功效。家电下乡给农民带来较大实惠,对丰富农民生活、培育农村市场有一定作用。其他惠农的农用机械补贴政策等也一样。当然,家电下乡拉动了市场,促使一些家电企业盲目扩张,但这是部分企业贪图眼前利益、自身决策失误所致,责任不在政府。
    市场分析人士吴国培认为,2008年正值欧美爆发金融危机、中国出口势头受阻之时,国家实施家电下乡,在当时有帮助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行业利润下滑的作用,这也是家电下乡的初衷。家电下乡的另外一个益处,是让广大农民能够以较低价格买到知名品牌家电产品。农村市场一直以来都为所谓的“杂牌军”占领,碍于渠道建设及售后服务的巨大投入,大品牌家电厂商基本上只在三线以上城市布局。政府补贴农民家电消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支出成本,增强了农民的消费能力,也缩小了城乡家电消费的差距。“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有较大的政策效用,可以总结为三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这一说法在过去几年也得到普遍认可。
    数据显示,从2007年12月1日家电下乡政策铺开,到2011年11月30日补贴结束,全国累计销售各类下乡家电2亿台,销售额4576亿元,重点企业得到了高速发展。如青岛海尔、海信电器在2009年~2011年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8.38%和13.05%。
    然而,这些企业得到的不仅仅是销量的猛增和业绩的快速增长,还有渠道的拓展、下沉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在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实施期间,一线品牌趁势将自身的渠道做得更细、更精、更沉,特别是对三四线城市的布局,基本已经覆盖,竞争能力越来越强。
    家电下乡政策之后,下一步如何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发展?胡星斗对记者表示:“政府在农村眼下最需要做的未必是接替延续新的补贴政策,而应该是鼓励农民以户为单位(或者以农民合作社形式)自办家电超市或者生产资料超市,而非由企业或政府主办。国家应该对农村超市实行免税政策,这也符合国际惯例。”他认为,这无疑有利于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农产品价格才不会随着通货膨胀而大规模跟涨,有利于控制基本消费品价格的循环上升。另外,农村超市的免税政策应该直接让农民享受到,而非将利益输送给了城市居民或政府某个部门。
    自2007年12月起,国家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
    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的三省一市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家电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较高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区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4个增到8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各个省区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4个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http://news.51zsjc.com/more.asp?clas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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