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家电维修部会“忽悠”人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3-14 来源: 扬子晚报 评论 0 条
| 半数家电维修部会“忽悠”人 维权专家昨天在扬子视频直播室曝光消费黑幕,晒自己的维权经验 在昨天的315消费维权视频直播当中,几位嘉宾回答了网友诉说的几件消费遭遇,还就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向网友介绍维权的小窍门。 半数家电维修部“忽悠”消费者 网友遭遇:消费者许先生家里的液晶屏坏了,去厂家指定的维修部修理,对方说主板坏了,得花900多元换。整个液晶电视买来的价格才3000多元,换个主板就得900多元?许先生有些舍不得,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换了一家街边的维修点,结果对方只要120元就帮他修好了液晶电视,主板也没有换,原因只是主板上的一个电子元件坏了。许先生感叹家电维修行业有些黑。 省家电维修行业秘书长徐学录:我们在去年年底跟省消费者协会成立了第三方家电维修专业委员会,由中国家电协会委员会指导下,同时开拓了这方面热线面对全省进行鉴定,旨在帮助消费者鉴定诸如液晶电视等家电故障的质量原因。消费者在发现家电故障之后,可以在省家电维修行业制定的鉴定点接受免费的检测,查出真实问题后再自由挑选维修点。 “比如一个液晶坏了,厂家说是人为坏的,消费者说怎么可能是我弄坏呢,毕竟液晶屏价格比较高,商家、消费者都不会轻易让步。”而让徐学录惊讶的是,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他们做了一个统计,发现有半数在专家委员会鉴定出的结果与相关品牌维修部所提供的鉴定结果不同,很多维修部质量检测的结果都存在故意夸大故障问题,将产品本身出现的问题转嫁为消费者人为造成的因素,让消费者为莫须有的问题埋单。 1000多元衣服洗坏了只赔40元 网友遭遇:消费者徐先生说,他到干洗店洗衣服,衣服价格1000多块钱,洗完以后衣服上却出现了掉色情况,衣服也不能穿了。谈赔偿的时候,洗衣店很痛快说肯定赔,但表示干洗费是20块钱,双倍赔偿只能赔40块钱。徐先生不同意,但干洗店老板说,卡内的干洗卡已经有了一个告知,如洗衣出现质量问题,按洗衣价格的双倍赔偿,这合理吗? 增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增宽:单方标注的说明,免除自己一方的责任,这样一种格式不具有法律效应,结合这个消费者的遭遇来讲,我把衣服送到干洗店去洗,干洗店一般要对衣服状况进行仔细检查,判断这个衣服洗完之后新出现的瑕疵和污渍是如何造成的,这样便于双方都能知道自己在洗衣过程中是否有责任。消费者把衣服送到干洗店,是想把衣服洗干净,把衣服交到干洗店之后,干洗店就有义务来保障衣服整洁、洗好,这是最基本的,干洗店把衣服弄坏了、弄脏了,责任是干洗店,干洗店所做出的这种标识,只赔偿双倍洗衣费,除了退费之外,只是赔偿同等洗衣费,这不足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干洗店洗坏了一件衣服,消费者损失很大,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干洗店对他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打坏酒店东西要按“高价”赔偿 网友遭遇:消费者王女士带小孩入住了南京的一家酒店,由于小朋友贪玩不小心将房间内的一个普通水杯打坏了,在结账的时候,酒店方要求“照价赔偿”100元。 她觉得这种水杯最多只值10元钱,但酒店方却硬是要她赔偿100元?她感觉实在太高了,向酒店提出异议,但对方拿出了酒店内的《入住须知》,上面清楚地标注水杯价值100元。 南京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处处长张敬民:我们如果经常出差,确实会经常看到服务指南上有些告知的内容,其实讲起来是事先告知,但实际上宾馆的这种赔偿条款是有惩罚性的,本身条款定出来就是不合理的,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认为它是不平等的,它这种行为就是典型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也就是说,宾馆酒店物品赔偿应按物件损坏时的市场价及相应折旧率赔偿,但事实上价目表都远高于市场价格。因此由宾馆酒店单方约定赔偿价格显然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http://news.51zsjc.com/more.asp?class=7 |
- 黑!半数家电维修部会“忽悠”消费者 2012/3/14
-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等草案获通过 2012/3/14
- 家电维修小广告忽悠人 开口就要几百元 2012/3/13
- 海口家电维修费用高 原是“潜规则”作怪 2012/3/13
- 去年我省家电类投诉同比增长近8成 2012/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