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卖服装生意做赔了向房东索7000元装修费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8-26 来源: 南京晨报 评论 0 条

    原指望通过出租住房来补贴家用,没想到自己的房屋出租一年后,房客以花钱为出租房装修为由要求房东给予经济补偿后才肯搬出。经过调解,房东王女士出资4000元方才收回了自己的出租房。王女士表示:今后出租住房,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备案,要挑选诚实守信的房客才能出租。
    一年前房客租房装修搞经营
    家住下关区幕府山街道五佰村的王侠(化名)家境一般,为了补贴家用,她于去年8月份将五佰村路上的一间门面房挂到了中介。市民张元(化名)看到消息后立即找到王女士,准备租下这间门面房经营服装。通过一番交涉,双方签订了该处房屋的一年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女士租房后的装修费用由自己承担,到期后出租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合同签订后,张女士投入了一定的费用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并开始正式经营服装买卖。
    合同到期房客拒绝搬出
    到了今年8月,眼看租期将到,王女士要求尽快还房,然而每次去都是铁将军把门。起初王女士还以为房客家中有事,后来才知道,原来张女士这一年来经营效益不佳,要求王女士补偿其7000元装修费,才肯搬出住房。尽管王女士多次提出合同中关于装修费用有专门约定,但张女士就是不愿意按时搬走。
    街道调解,纠纷化解
    无奈之下,王女士找到了幕府山街道求助。近日,街道司法所受理调解室将双方请到了一起,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明确提出,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条款约定,王女士可以不补偿张女士的装修费用。但从友好协商出发,张女士将装修的地板、吊顶、玻璃移门、旧空调与承租房一起交给王女士,王女士可以补偿适当资金给张女士,以弥补减少部分亏空。王女士高姿态让步,同意补偿4000元给张女士,张女士将装修全部交给王女士。近日,在街道调解室,张女士将房屋钥匙和1000元房租欠款交给王女士;王女士将2000元租房押金和4000元装修补偿款交给张女士,纠纷妥善解决。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