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买房女装修 离婚时女方装修钱不贬值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8-26 来源: 华商晨报 评论 0 条

    昨日10时,“华商晨报记者进社区”活动走进本报基层联系点——和平区嘉兴社区。
    辽宁省婚姻家庭咨询师任秀红,马路湾街道驻街单位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主任姜东、律师屈振远和孙梦鸿,本报记者、社区干事及驻街盛京银行中兴支行4名工作人员一起在现场解答居民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80岁的李春林大爷特意从和平区河北社区来咨询问题,他觉得组织这样的咨询活动很方便老百姓,希望活动能走进更多的社区。
    社保、计生、再就业、婚姻家庭指导、法律咨询……每个席位前都有市民来咨询,尤其是法律咨询的位置前一直围着不少人。
    “大家这么关注房子,都是因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实施,来咨询市民超过95%都是问关于房产的问题。”社区书记殷宏威告诉记者。
    经过1个小时的现场咨询,“专家团”共解答各类问题50余件,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3件,居民满意率达97%以上。
    ■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离婚时女方的装修钱咋算?
    市民王女士提出,自己给女儿的婚房做的装修,如果以后离婚,房子归男方,装修钱怎么办,“房子可以升值,装修只能变旧,20年前花5万装的,20年之后还给5万,那多不合理!而且买袋沙子水泥的,谁还能要发票啊。”
    屈振远律师解答:这种问题比较普遍,装修费用是按照离婚时的市场价格折算的,不会出现20年前、20年后钱数一样或更少的情况。可能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不会长时间保留当初装修的票据,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做评估,评估结果会将增值的情况考虑在内。
    ■按照新规定,全职太太离婚是不是没生活保障了?
    市民李女士提出:“我为男方生儿育女,操劳家务甚至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如果我离婚了,房子归买房的男方,我又无房无工作,年龄也大了,岂不是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证?”
    屈振远律师解答: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婚姻法》,《宪法》、《民法》、《继承法》、《妇女儿童保护法》都会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分居一年之后可以直接离婚吗?
    一位50岁的先生来到咨询台前,他向律师提出,自己与妻子感情不和,婚姻中妻子经常对其有暴力行为,自己儿子可以作证。现在已经快一年没见面了,甚至电话都不打,自己想离婚,但妻子却坚持双方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
    屈振远、孙梦鸿律师解答:双方分居一年只能作为离婚的条件之一,主要还是要考虑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感情破裂与否有四个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后,第一次不会判离,半年之后男方作为原告再一次提出离婚,这时法院就有可能会判决离婚。
    ■父亲再婚,儿女如何继承房产?
    “父亲再婚,我们姐弟4个是不一分钱都分不到了?”李先生(化名)说,自己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现在父亲的房子动迁给了50多万元,父亲跟儿女关系不太亲,而且该房子的产权证不知道是不是父亲再婚之后才办下来的。
    孙梦鸿律师解答:如果产权证是父亲再婚前办下来的,房子就归其父与其生母所有,儿女4人和父亲都有其母亲那一半房产的继承权。但如果产权是在其父再婚后取得,该房产就属于其父与其后母的共同财产。建议李先生查清该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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