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家电以旧换新可享受10%补贴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6-14 来源: 北方新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为扩大消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出台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于近日在赤峰市开始实施,标准为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

    从赤峰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扩大消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出台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于近日在赤峰市开始实施,标准为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
    据了解,凡具有赤峰市户口的个人和在赤峰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将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以享受家电补贴。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为: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是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 /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一致,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购买人选择回收企业时,可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的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或购买人先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在向购买人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向购买人开具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进行转让、出售,套取财政补贴。补贴工作截止到12月31日,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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