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届满后 房屋装修如何处理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6-10 来源: 番禺日报 评论 0 条

    【案情简介】
    徐某为经营美容美发店租用一店面,并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徐某本想多签几年,但房东以其儿子一年后可能会开店为由拒绝,仅口头承诺若其儿子日后不开店的可续租给徐某,且即便不续租给徐某,对房屋装修也将给予一定补偿。
    合同签订后,徐某即开始装修店面并开门营业。租赁期满后,房东拒绝与徐某续约,并要求其搬出店面。徐某对于期满不续约并无异议,但对于装修投入,则要求房东依约给予补偿,但房东否认其曾口头承诺。徐某遂提起诉讼。后法院以徐某未能举证证实口头约定的存在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卢列认为,本案关键在于徐某能否举证证实双方曾就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补偿存在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析》第1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徐某若能提供双方曾就房屋装修补偿存在口头协议之证据,则其可以要求房东给予相应补偿。但徐某未能举证证实双方存在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故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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