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半数不规范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6-10 来源: 重庆商报 评论 0 条

    “规范家装责任在先”,上周,本报启动首届家装标准合同执行大调查。读者投诉和记者暗访显示,市面上50%以上的装修公司对《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或多或少的修改或篡改。
    据调查,有的公司完全删除了示范文本中对自己不利的条例,有的公司篡改合同本意附加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还有的设置了合同陷阱。市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周龙麟透露,这些公司修改合同后,大多没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报批。
    案例1:删除不利条款
    去年4月,渝北区银海北极星业主彭女士与重庆纯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室内装修工程合同。合同采用的是2007年新版《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但公司自己重新进行了复印订制。其中第一条的第七项“工程价款”的“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等几项细节内容被完全删除。第一条的第九项中“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七)款所规定工程价款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被全部删掉。
    专家点评:该合同明显删除了对装饰公司不利的条款,“工程价款”不细致,关于甲方漏项缺项部分一概不认。不规范合同中这种状况反映较多。
    案例2:篡改合同内容
    2009年9月,江津区云辉丽都何先生与杨家坪一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据何先生投诉,该公司将《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改得面目全非,17页合同示范文本被缩减为6页,删减和更改了大部分条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甲方义务”、“乙方义务”、“工程变更”、“材料供应”、“违约责任”、“工期”等多条内容被删掉。
    擅自改动合同内容,如将制式合同中第十三条第五款“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更改为“甲方入住或更换锁匙为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工程问题由甲方负责”等。
    专家点评:该合同是典型的不规范合同,不仅更改合同内容,还将大量的合同内容删除,是打着市工商局、市建委的招牌欺骗消费者。
    靓家新闻
    发现不规范合同请你检举

    如果你在装修过程中遇到装饰公司在实施合同时存在不规范行为,可拨打市装协63672585和本报热线13883159359投诉。
    由市工商局、市建委支持,市装协和重庆商报共同主办的“规范家装 责任在先――2011首届家装标准合同执行大调查”仍在继续,历时两个月。本报将对重庆市内家装公司就合同使用情况进行普查,展示哪些装饰公司规范使用合同文本,并接受消费者举报与投诉,市装协专家还将坐镇提供家装标准合同方面的咨询服务。
    靓家活动
    20多家品牌装饰公司高峰聚会
    规范家装 合同先行

    今日下午,重庆商报社二楼多功能厅将举行“规范家装责任先行――2011重庆商报首届家装标准合同执行大调查圆桌峰会”。
    重庆市内20多家知名品牌装饰公司老总将齐聚本报,共同探讨家装合同示范文本实行5年来的使用情况和经验。现场还将进行政策解读:政府对于家装标准合同执行的重视,2011年新的标准;2011年重庆家装行业规范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如何营造健康的氛围;家装标准合同对消费者有何影响;如何做到消费者信息的对称,避免潜规则;品牌企业代表如何加强行业自律,如何做好示范作用。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