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 新业主装修竟遭物业极力阻挠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4-18 来源: 厦门晚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业主要清理土头准备装修房屋,物业公司却极力阻挠,理由是,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结果,业主收了租客7.5万元定金,却无法按期交房,为此要双倍返还定金。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停止阻挠,并赔偿损失7.5万元。
    业主要清理土头准备装修房屋,物业公司却极力阻挠,理由是,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结果,业主收了租客7.5万元定金,却无法按期交房,为此要双倍返还定金。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停止阻挠,并赔偿损失7.5万元。日前,市中级法院支持了业主的全部诉求。
    【起因】
    不愿为旧业主买单,新业主和物业杠上了

    洪先生和吴先生通过拍卖竞得大学路恒达大厦的第三层。去年2月份,根据城管和法院的整改决定,两人雇装修公司清理楼层的土头垃圾,准备装修后出租。
    才开工,物业公司就跑过来阻挠,理由是这层房屋拖欠了好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原来,这层房屋拍卖前,原来的业主就已经拖欠物业费了,拍卖程序走下来,又过了好几个月。物业公司要求新业主补交这笔物业费,然后才能装修。
    洪先生和吴先生觉得没道理,以前拖欠的物业费,应该找原来的业主,他们没有义务为原来的业主买单。
    物业公司不让装修,洪先生和吴先生干脆连现在的物业费也不交了。双方僵持不下,打起了持久战。
    【业主】
    不能如期交房,一纸诉状打破僵局

    僵持了半年多时间,洪先生和吴先生用一纸诉状打破僵局。他们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物业公司不再阻挠他们装修,并索赔7.5万元损失。
    两人所说的损失源于一份《租赁合同》。去年5月15日,他们将整层房屋租给阿龙,约定了租金和租期,收了阿龙7.5万元定金,并承诺去年7月 31日前交房。由于物业的阻挠,无法如期交房,洪先生和吴先生已经违约。去年8月23日,两人与阿龙签订《确认书》,承诺将双倍返还定金15万元。4天后,两人给阿龙转账15万元。
    为了证明损失,两人当庭提供《租赁合同》、《确认书》以及转账凭条等材料。
    【物业】
    这么做,是要敦促两人合法使用物业

    物业公司承认阻挠一事,阻挠的原因是两人没有缴交物业管理费,他们这么做是要敦促两人合法使用物业。
    物业公司还说,他们需要对全体业主的安全和利益负责,洪先生和吴先生并没有说清楚出租对象、用途以及装修方案,物业公司只能禁止两人聘请的装修队伍进场施工。
    至于租赁合同,物业公司认为是捏造的,7.5万元的定金相当于月租金的4倍,明显不合理,而且两人明知物业阻挠,还签订租赁合同,这不符合常理。
    【说法】
    拖欠物业费
    不能成为阻挠的理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洪先生和吴先生作为业主,依法对房屋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两人要清理自己房屋中的土头垃圾是正当、合法行使物权的行为。物业公司只是受委托对房屋进行物业管理,拖欠物业管理费属于债权纠纷,与本案中的排除妨碍物权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问题,应该另案处理,物业公司更不能以此来阻挠业主清理土头和装修房屋。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租赁合同》、《确认书》以及转账15万元的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因为无法及时交付房屋给阿龙而双倍返还定金的事实。物业公司主张租赁合同是捏造的,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因此,物业公司阻挠并侵害业主行使物权,造成业主无法及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最终判令物业公司不得妨碍洪先生和吴先生清理、装修房屋,并赔偿7.5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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