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到手后 才发现前房主欠了气费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4-4 来源: 成都商报 评论 0 条

    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办理天然气过户手续时才发现前一任房主拖欠了天然气费。在联系不上前任房主的情况下,市民罗小姐拒绝缴纳并非自己使用的天然气费。昨日,住在温江区芙蓉花开小区的罗小姐依然很郁闷,天然气公司通知缴费的最后期限到了,如果不缴清300多元的气费和滞纳金,天然气公司就要停气。如果缴了,罗小姐又认为实在不公平。
    去年7月,罗小姐在温江区芙蓉花开小区买下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水、电、气、物管费用交接时,前任房主告诉罗小姐,他们用的是天然气智能卡,预存一笔钱在卡里,天然气公司每个月自动扣除,目前智能卡里还有钱。罗小姐试着打开天然气阀,发现可以正常使用。
    去年10月,罗小姐到温江凯能天然气公司永宁营业所办理天然气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套房子从去年3月开始拖欠天然气费,包括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已经欠费200多元。在结清欠费以前,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罗小姐说,直到3月14日,在她去天然气公司交涉此事后,她才第一次收到了凯能天然气公司永宁营业所的电话通知、催款短信和欠费催款单。
    催缴通知写明,自2010年3月起未缴的燃气费用,已欠费307.26元。公司自2010年4月多次催收,但仍未结清欠费,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到公司或永宁营业所缴清气费。其中,燃气费有175.04元,滞纳金有132.22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结清,公司将采取强制停气措施。
    罗小姐承认自己在买房时没有了解房主水电气欠费情况,之后也没有及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她愿意承担前任房主拖欠的气费,但不愿意承担滞纳金。
    前日,罗小姐和温江凯能天然气公司在温江区科信局的协调下进行调解。天然气公司不同意罗小姐提出的免除滞纳金的要求,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结清气费和滞纳金后,为罗小姐办理天然气过户手续,另一个方案是强制停气,罗小姐重新申请开户,而申请一个新户,需要的费用是3200元。
    昨日,温江凯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处负责人谢小姐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套房子的业主的确是从去年3月开始拖欠气费的,公司之前一直在向该用户催收。公司从来不知道该业主准备卖房子,也不知道罗小姐买下了这套房子。他们也是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进行催缴,并按规定收取每日不超过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昨日,罗小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还是决定把前任房主欠下的气费和滞纳金结清,解决这个困扰了自己半年的麻烦事,“虽然我依然觉得不公平。”
    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牛建国提出,罗小姐和天然气公司之间目前并没有订立合同关系。遇到这种情况,罗小姐如果要延续前任业主的天然气供气合同,需要缴纳拖欠的气费和滞纳金。但在代前任房主履行缴费义务后,罗小姐可向前任房主追讨这笔款项。如果罗小姐不愿延续原来的供气合同,可和天然气公司订立新的供气合同,天然气公司也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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