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家电以旧换新将结束 企业提前终止将受严处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12-27 来源: 山西商报 评论 0 条

    今年12月31日,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到期。12月26日,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的“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座谈会”上,省城国美、苏宁、海尔、海信等11家家电企业代表一致表态:“保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提前自行终止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去年7月起,我省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今年12月31日,此政策将到期。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的通知,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及企业利益,各地要按照现行规定的政策期限,执行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严禁自行提前终止。
    政策到期后,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将为回收、销售、拆解企业合理延长时间录入数据,财政部门也将根据补贴兑付周期预留合理的清算时限。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内购买新家电、交售废旧家电(以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所载日期为准)、企业按规定时限回收拆解,并在规定清算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各地不得拒绝办理兑付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
    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一定及时审核,加快兑付进度。为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各地财政部门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资信状况好、经营规模较大的销售企业或拆解企业,预拨一定数量的补贴资金。中标回收企业应在45日内将收到的废旧家电交至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企业应在30日内拆解处理完毕,逾期将不予兑付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财政部门收到商务、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意见后,要及时复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位,防止拖欠企业垫付补贴款的现象发生。
    全省的中标销售企业如未按规定时间提前擅自停止办理补贴相关工作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如再发现自行提前终止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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