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居民乱堆装修垃圾最高罚500元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8-28 来源: 哈尔滨日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针对居民个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哈尔滨市将启动申报制度,居民须自行向物业或街道办事处申报,定点存放及时处理装修产生的垃圾,否则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昨天召开的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哈尔滨市建筑垃圾运输将实行“运输卡”管理制度,载明运输路线、排放时间和消纳场地等内容。针对居民个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哈尔滨市将启动申报制度,居民须自行向物业或街道办事处申报,定点存放及时处理装修产生的垃圾,否则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工地出入口须硬铺装和配冲洗设施
    《办法》规定,哈尔滨市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和消纳实行核准制度,取得《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证》后,方可排放,未经核准,不得擅自排放、运输和消纳。
    针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超高、超量装载建筑垃圾的情况。《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铺装,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施工单位应当将运输车辆车厢外侧和轮胎清理、清洗干净。未铺装或未清洗干净的车辆,每辆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运输卡”须载明路线及排放时间
    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的管理,《办法》规定了“运输卡”管理制度。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运输建筑垃圾前,持《建筑垃圾准运证》到市容环卫部门领取“运输卡”,并随车携带备查。“运输卡”由市容环卫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办理。“运输卡”应当载明运输工地、运输路线、排放时间、消纳场地等内容,运输中应放置车辆前风挡玻璃内明显位置,便于管理人员查看,监督其运输行为。
    个人装修产生垃圾须申报处理
    对于城市装修垃圾的管理,《办法》规定,单位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向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按区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盖严密,并雇用经核准的运输车辆及时清运。
    居民个人装修产生建筑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应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提前向街道办事处申报,并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盖严密,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雇用经核准的运输车辆及时清运。
    《办法》规定,对于居民未在指定地点堆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及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代为清运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施工产生黑土黄土可回收利用
    在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产生大量可利用黑土、黄土,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这些黑土、黄土混入建筑垃圾中进行处理,造成了资源浪费。《办法》规定,施工产生的黑土、黄土,应当单独排放、运输,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存放。为调动建筑垃圾产生单位的积极性,《办法》还规定,送往指定地点的可利用黑土、黄土,免收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费。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