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铺面另租他人 不诚信房主被判赔4.89万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7-29 来源: 当代生活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租凭合同还没到期,房主提出要重建楼房希望租户配合,租户便腾出铺面歇业等待。可楼房重建好之后,房主却将新铺面以高租金另租给他人,于是原租户将房主告上法庭。
    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房主提出要重建楼房希望租户配合,租户便腾出铺面歇业等待。可楼房重建好之后,房主却将新铺面以高租金另租给他人,于是原租户将房主告上法庭。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主要赔偿原租户各项损失4.89万元。
    房主重建楼房 租户腾空铺面
    今年57岁的老徐,从2002年7月起,就一直租着阿明夫妇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的一间铺面。老徐在这间铺面开了个车辆养护服务部。2008年8月,老徐与阿明夫妇又续签了两年的租赁合约。
    2008年11月,南宁市城建部门在老徐所租铺面一带安装排水管,影响到老徐的生意。这时,阿明夫妇找到老徐,说想趁此机会改建楼房,将原来的两层楼改建为四层半楼房,恳请老徐配合。阿明夫妇还承诺,改建竣工后让老徐继续经营。
    老徐考虑到与阿明夫妇合作多年,关系不错,就同意了阿明夫妇的主张。当月底,老徐租用同一个小区其他居民的一间仓库存放大件的车辆养护设备,还多次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暂停营业。
    铺面高价另租 租户怒告房主
    2009年6月20日,阿明夫妇通知老徐可以回铺面装修经营了。这时阿明夫妇要求老徐租整栋铺面,且铺面租金要提到10000元/月,可以签5年合同。可就在老徐准备把设备、货物运回铺面,规划装修时,阿明夫妇又通知说等到全部装修完毕,老徐再回来。
    2009年9月1日,老徐从报纸上的一则招租信息中知道阿明已将铺面另租给他人。原来,阿明夫妇在铺面尚未改建完毕的2009年8月7日,即以女儿的名义(实为阿明夫妇的行为)与他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将重建后的四层楼房出租给他人,租期从2009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月租金1 万元。承租人已于2009年11月底进场装修。
    老徐认为阿明夫妇单方终止合同,给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9年12月,老徐一纸诉状将阿明夫妇告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阿明夫妇赔偿他的误工损失等5.3万多元,同时退回他的租铺面和水电押金2200元。
    法院认为,阿明夫妇将改建楼房另行出租给他人系受更高的租金收益所驱动,他们这一行为剥夺了老徐在2008年11月23日至2010年7月30日对铺面的承租权,其行为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月初,法院一审判决:阿明夫妇赔偿老徐各项损失4.89万元,同时退回2200元的水电房屋押金。阿明夫妇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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