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元组合家具 商家却收了1万元定金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7-6 来源: 嘉兴日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前几天,家住秀洲区的消费者王先生在市区某大型家居购物广场订购了一套组合家具,1.4万元组合家具,商家却收了1万元定金。
1.4万元组合家具,商家却收了1万元定金。近日,秀洲区消协在调解一起家具买卖消费纠纷时,引出了一个共性消费维权话题。消费者与商家签订定金合同时,定金要付多少?消协人员给出答案: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商家不可违规多收。 前几天,家住秀洲区的消费者王先生在市区某大型家居购物广场订购了一套组合家具,价值1.4万元,并分两次支付了1万元的合同定金。过了几天,等到该购物广场送货上门时,王先生发现这套组合家具中的衣柜高度比消费者要求的尺寸低了2厘米,导致无法安装。 “由于衣柜尺寸问题,已影响了装修和入住的进度,我不再相信你们的产品。”王先生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并退还定金。他的要求遭商家拒绝。该家具经营者认为,家具尺寸小范围偏差实属正常,只同意马上和厂家联系,重新制作精确尺寸的衣柜。同时,该经营者还明确告诉王先生,如果王先生执意要退货,此事属于王先生违约,此前所收的1万元定金将不再退还。 眼看1万元定金就这样打了水漂,王先生怎么也想不通,他找到秀洲区消协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王先生到家具经营者处预订家具,已经形成一个法律上的合同约定关系,家具尺寸发生偏差,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进行更换新家具,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消费者执意要求退货,视为违约行为,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虽然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家具买卖纠纷,但引出的却是一个共性的消费维权话题。”区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起消费纠纷的最大问题出在定金的金额上。据其介绍,买卖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这起纠纷中,主合同家具标的额是1.4万元,经营者最多只能收取2800元的定金。而经营者收取了1万元定金,其中7200元应当作为消费者的预付款。消费者不同意更换执意要求退款的话,经营者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交纳的定金,但7200元预付款应当返还消费者。 经调解,经营者答应退货并全额退还定金,消费者支付家具部分安装、运输费用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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