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委托好友 好友收3万装修款1年多没动工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11-10 来源: 福州晚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将新房装修委托给好友,没想到好友拿了3万元装修款后就没了踪影,原本3个月可完成的装修拖了1年多还没完成,张女士只能通过打官司讨要装修款。
    将新房装修委托给好友,没想到好友拿了3万元装修款后就没了踪影,原本3个月可完成的装修拖了1年多还没完成,张女士只能通过打官司讨要装修款。
    2009 年7月,张女士因新房装修找朋友余某帮忙,余某以买材料等为由分三次从张女士处收取了30000元(其中16000元标注为借款),但余某收取款项后,直到2010年6月份也没有为张女士的新房装修。张女士通过多方了解,发现余某既没有装修资质又没有装修能力,遂要求余某退款,余某对张女士的退款要求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张女士将余某告上仓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余某返还收取的装修款1.4万元(另外16000元系借款,另案起诉)。在庭审过程中,余某未作书面答辩,也未向法院提交证明资料。
    近日,仓山法院判决余某返还张女士装修款14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50元。
    福州多位消委会人士9日表示,家装公司、包工头卷款逃跑而让消费者蒙受损失的投诉案例每年都有发生,尤其是每年临近岁末,因材料商催讨材料款、员工催讨工资等原因,卷款走人的案例频发,最直接受害者就是消费者。
    法官提醒市民装修时尽量选择那些规模大、口碑好、成立时间长的家装公司;一定要签订正规的装修合同,详细约定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施工工期、材料与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装修过程有关事宜尽量书面化;消费者支付材料款、工程款时,最好按约定分期付款,不宜一次性提前支付。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应经常到装修现场查看,万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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