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灯水晶球脱落砸坏茶几 南昌新光灯饰店遭投诉
报道:客厅里装了不到5个月的吊灯部件脱落将玻璃茶几砸坏。而销售商却称派人上门安装灯具完全是出于好意,没有收取任何安装费用,因此同意赔偿100元。近日,南昌的殷女士向本报投诉位于南昌带子街56号的南昌新光灯饰店。
殷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6日,她在位于南昌市万寿宫灯具市场带子街56号的南昌新光灯饰店花2400元选购了一套黄色方形水晶灯具。当月20日,南昌新光灯饰店派人上门将灯装好。今年1月8日晚,客厅突然传出一声巨响,随后她发现摆放在客厅中央的茶几表面破裂,地上则落着一颗水晶球。原来,装在客厅顶部的灯具上的装饰水晶球脱落,将茶几“击伤”。 殷女士指出,从灯具采购到安装,都由南昌新光灯饰店负责。事件中,不是灯具出现质量问题,就是销售商安装时留下隐患,南昌新光灯饰店难辞其咎。就此,她与南昌新光灯饰店联系协商赔偿一事。“协商半个多月,对方负责人坚称水晶球脱落是人为原因导致,不愿承担相关费用。”
销售商称原因难定拒赔
对于顾客的质疑,南昌新光灯饰店一胡姓负责人表示,殷女士家中的水晶灯为吊灯,如果楼上邻居正在装修,或者顾客家中未关好门窗,都可能导致吊灯上的水晶球脱落。对此,殷女士质疑道,她家位于顶楼,邻居早已装修完毕;如果是大风将水晶球吹落,也不可能只脱落一个。而胡姓负责人则认为,灯具不存在质量问题,他们派人上门安装灯具完全是出于好意,没有收取任何安装费用。鉴于上述情况,店里只同意赔偿100元。
附带服务也要保障安全
南昌市西湖区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该起纠纷中,虽然南昌新光灯饰店安装灯具没有另外收取费用,但是因此导致顾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依旧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调解,南昌新光灯饰店同意上门装好灯具并补偿殷女士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