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安置房有问题,房管局违约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9-30 来源: 济南时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房管局在向拆迁户提供安置房时,应该提供符合住宅标准的房子,如果房子有问题,就意味着房管局没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其行为构成违约,已严重侵害了住户的合法权益。

今天报道了市民张洪涛遭遇无窗厨房的消息,引起众人关注,有律师致电本报,称房管局在向拆迁户提供安置房时,应该提供符合住宅标准的房子,如果房子有问题,就意味着房管局没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其行为构成违约,已严重侵害了住户的合法权益。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庄文飞今天致电本报,就本报的报道发表个人见解。庄律师认为,依据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住宅厨房应有外窗或开向走廊的窗户;采用原煤的厨房以及严寒和寒流地区采用加工煤的厨房必须设置烟筒,以防止煤气中毒;无通风窗口的卫生间、厕所必须设置风道。据此规定,洪苑小区里的安置房厨房和卫生间不符合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历下区房管部门为拆迁户提供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住宅,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且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庄律师还认为,在长达二十年里,住户多次要求历下区房管局履行出租人的责任时,历下区房管局拒不履责,反而隐瞒有关补偿的事实,可以说明历下区房管局根本就不想予以解决问题。
    对于历下区房管局所提出的,因为20年来张洪涛一家没交过租金,并没有就洪苑小区的这套房子与房管所建立租赁关系这一观点,庄律师认为,该房是产权在房管局的安置房,是房管局和住户依据济南市当时的安置政策安置的,双方应有相应的书面安置协议。不管如何,该房只要是在房管局的同意下住进去的,双方就依法形成房屋租赁关系,至于住户没按规定缴纳租赁费,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实际上,住户不交房屋租赁费是由房管局没及时改造问题房所产生的,历下区房管局违约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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