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捏造“红檀”消费者警惕名称骗局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7-20 来源: 河南商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郑州市民陈先生花两万多元钱铺上了“红檀木”实木地板,却得知木材名录中根本没有“红檀”一说。
    花两万多元钱铺上了“红檀木”实木地板,却得知木材名录中根本没有“红檀”一说。郑州市民陈先生郁闷极了。
    所幸,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为他讨回了公道,认定销售商构成欺诈,判其对陈先生进行“1+1”赔偿。
    陈先生刚买了一套房子,100多平方米。前一段,陈先生在西建材王老板的建材商行订购了一批实木地板。王老板介绍,实木地板都是“红檀木”,质量好得很。
    实木地板,一天就铺完了。陈先生当时就付清了全部货款。
    过了几天,陈先生的一个朋友去他家参观,聊及“红檀木”地板。懂行的朋友随口说,从没听说过“红檀木”。
    朋友走后,陈先生上了心。他跑到河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咨询,还拿一块“红檀木”地板要求鉴定。
    结果被告知,《中国主要木材名称》和《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中均未见“红檀”术语;双方购买合同标称“红檀木地板”名称使用不规范,违反了国家质检总局对产品标注的规定。
    听到这样的结论,陈先生气极了。他直接向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1”赔偿。他认为,王老板的行为纯属欺诈。
    昨日,来自二七区法院的判决支持了陈先生的请求。认为王老板作为商品销售者,违反国家质检总局对产品标示标注的规定,出售标称“红檀木地板”的木地板,使陈先生对所购木地板的材质产生错误认识,其行为属欺诈消费者行为,应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民事责任。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处王老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陈先生货款20100元,增加赔偿20100元,共计40200元。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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