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的山寨版” 照明产品路在何方?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6-15 来源: 千家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山寨”大家已经并不陌生,国内的照明产品基本上都没有自己的特色,全部都是相似的,山寨版的山寨版。
| “国内的照明产品基本上都没有自己的特色,全部都是相似的,山寨版的山寨版——就是国内仿国外,国内再仿国内的。”一个国内照明老总如是说。“山寨”现象在智能建筑领域已经不是新鲜事了,照明、安防等行业都备受困扰,市场混乱。 “山寨” “山寨”大家已经并不陌生,网络给山寨注入了新的含义。“山寨”一词新义有以下两个: 1、指有仿冒或伪造第三方商品的生产厂家。“山寨”从字面来解释是:在山寨中,逃避政府管理。 2.通俗得说就是盗版、克隆、仿制等,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 “山寨产品” 所谓山寨产品,实际上是处在市场培育期的发展中国家,由一些有智慧头脑型的民间人士,为满足那些受消费能力限制、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品的群体对某种欣赏的产品(包括文化产品)的消费欲望,或者因为市场存在着的一种固有的产品因为长久没有创新和换代,而通过“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方法,推向市场的一种“快速、满足平民、适销对路、具有多功能性低价位”的品牌产品。 照明中的山寨现象 照明在智能建筑行业中,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容易进行仿造与假冒,侵犯专利权的现象屡有发生。最典型的就是我国遭遇美337调查的事件:2008年8月30日,我国又有6家LED企业即半导体照明企业,被控涉嫌专利侵权而将面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337调查”。加上此前已有6家中国大陆LED企业被起诉且其中4家被列入ITC“337调查”名单,我国已有12家LED企业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不包括我国台湾地区企业)。美国针对中国大陆产品实施的“337调查”,自2002年以后开始骤然增多。从2002年至今,ITC启动针对中国大陆产品的“337调查”已达65起,占同期调查总量的48%。 照明山寨产品在企业发展初期适当的模仿是可行的,但是一味模仿,复制,就成了假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照明企业就非常不公平,对照明行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在专利保护、专利积累和专利管理经验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也不乏“原罪”;但是,放任对手滥用知识产权的狂妄,放弃自强不息的专利修炼,将是对整个产业的最大失责。 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山寨的危害”居然找到相关网页约19,000,000篇,可见影响之大。山寨的发展导致从事了正规的开发、交纳了必要的专利费以及检测费用的正规厂商利益的受损,这种行为必然损害企业基础研发和产业创新的积极性。照明产业中目前有部分需要向其它国家企业甚至是主要竞争对手缴纳专利费用,但是这就好像学费。学生不应该由于有学费而放弃学业,另辟蹊径。 照明行业开始规范 也很欣喜的看到--首个公共场所照明标准出台“山寨灯”将退出市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了由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组织起草的《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制定此类标准全国尚属首次,同时,也意味着LED行业标准缺失的历史即将终结,不依标准的“山寨灯”将寿终正寝。在标准出台的同时,也需要照明行业加强监管力度,这样行业才能向着规范与健康的方向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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