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与物业签协议提前停暖 物业有据居民喊冤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3-11 来源: 燕赵晚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距离停暖还有4天的时间,但新苑小区的部分单元居民家里的暖气已经没有了往常的热乎温度。原因很简单,因为个别住户欠交暖气费,物业在供暖之初即与居民签订了供暖协议。
    3月10日,距离停暖还有5天的时间,但新苑小区的部分单元居民家里的暖气已经没有了往常的热乎温度。原因很简单,因为个别住户欠交暖气费,物业在供暖之初即与居民签订了供暖协议。如今,物业部门根据部分单元欠费情况,在核算成本后做出了提前一周或两周停暖的决定。
    整个单元的暖气提前停了
    早在此前的3月1日,家住新苑小区的曹女士家就被提前停了暖。“按协议,有一户没交暖气费就提前一周停暖,我们这个单元有两户没交暖气费,所以就提前两周停暖气了。”曹女士说。
    由于曹女士家里有老人,提前停暖对于年过古稀的老人来讲,身体确实受不了。没办法,老人只能在家里裹着被子。“有条件的开空调,我们没条件的只能裹被子了。”曹女士无奈地叹了口气,“自己交着暖气费,却不能享受完整的供暖,这叫什么道理啊?”
    当天上午在曹女士家切身感受到了没有暖气的苦楚。伸手摸了一下暖气片,暖气片冰凉。床上,老人正裹着被子看报纸。
    但一天后的3月2日下午,由于个别欠缴户补交了欠费,曹女士所在单元的暖气又热了起来。
    在该小区了解到,像这样提前停暖的单元,不少楼都存在。因为欠费户补交了欠费,物业又重新供暖的情况也连续出现。
    物业与居民签过供热协议
    在所有被停止供暖的单元听到了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这些单元的居民在去年冬天供暖开始时,都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了一份“供用热协议”。也正是依据这份协议书,负责供热的物业部门将依旧没有足额缴纳采暖费的居民所在单元停止了供暖。
    3月2日上午在新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见到了协议书的样本。
    这是一份很简单的协议书。协议书甲方是新苑小区××栋全体业主,乙方是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书上,除了对收费依据、有关优惠政策以及供热企业的义务等作了说明外,还对部分住户私装乱接造成的后果作了约定。
    其中第八条,也是涉及到提前停止供暖的条款。“物业公司按有关政策标准收费,如单元在规定的本年度11月15日前,未达到100%供热交费要求,由此造成整单元供热滞后或不供热的,由本单元业主负责。乙方将根据欠费单元所欠采暖费总金额进行成本核算,采取对整单元提前停暖的措施。”
    协议书后,有甲方某单元所有住户的签名,也有乙方物业公司的公章。
    约定提前停暖实属无奈
    “我们这么做,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欠费,物业公司的运营几乎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我们小区共有74栋楼,4999户居民。单今年,就有230多户居民欠费,欠费金额达40多万元。”该负责人说,“如果把近几年的情况汇总,总计欠费高达160多万元。”
    据了解,新苑小区的供暖不属于集中供热范畴,而是该小区物业公司自己供热。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小区的供热系统与现在新建楼房有差异,导致该小区部分居民对供热系统设计不满而不交费,由此引发的相关矛盾也多了起来。
    “与业主签订供热协议后,包括采取提前停暖措施,部分欠费居民开始主动补交热费了。应该说,这个办法还是起到了效果。”一位负责人说,“我们这样做不是目的,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办法,发动大家的力量,逐步实现规范供暖,否则,遗留问题越积越多,矛盾也会逐年累加,最后倒霉的肯定还是业主。”
    老旧小区矛盾宜解不宜结
    相对于新建小区,老旧小区的矛盾多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最近,连续有多个小区发生了提前停暖的事。包括供热、供水、供电等等,几乎所有与公共利益有关的矛盾,在这些老旧小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而且,因为矛盾的日积月累,结果导致问题越来越多,最后物业公司被迫撤离或根本没有物业管理等等情况也逐年发生。
    之前,晚报曾对矛盾突出的新华区宁安小区物业撤离后的情况予以报道,随后的一系列经验证明,老旧小区矛盾“宜解不宜结”。
    在新苑小区,除了供暖矛盾外还了解到这样一个情况,该小区的居民不用缴物业费。乍一听,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好事,不用交物业费那不是省钱了吗?但反过来想一想,没有免费的午餐。不用交物业费的小区,有关小区的配套服务也就可想而知了。因此,从小区长远来看,也是从小区居民长远的居住环境改善来看,老旧小区必须逐步解决“历史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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