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定金 ”不同于 “订金 ”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2-7 来源: 鲁南商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近日,费县工商局处理了一起合同定金纠纷案,消费者获退定金3000元。
    近日,费县工商局处理了一起合同定金纠纷案,消费者获退定金3000元。
    2月3日,费县工商局受理郭先生投诉称,他在某装饰公司交纳了3000元的装修定金,欲装修新房,而相关平面图、效果图出来后,对方只让其在电脑上看,不出具任何书面材料,这与先前承诺不符。几经交涉未果,现在自己已无意再与之合作,可对方却不退还定金。
    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郭先生的资料,发现除一张写有“设计定金3000元”的收据外,没有其它更有力的书面材料。执法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对该装饰公司进行了暗访,发现对方承诺所有的资料只有在正式合同签订后才能交给消费者,而之前收取的定金是对设计师脑力劳动的保障,一旦中途毁约,不予退还。考虑郭先生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处于弱势的实情,查明事实后,执法人员与该公司经理进行了认真沟通,经理爽快地答应全额退还郭先生定金。近日,郭先生如愿从工商所取走了3000元定金。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定金”不同于“订金”,签约要慎重。“定金”具备债权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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