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退税政策曾一度刺激买房人的信心(资料照片)
重庆市财政局官员:财政部并未明确反对噪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不支持全国推行噪 这是国务院部委首次涉入地方政府出台“托市”政策。
各地政府有收紧房市政策的倾向
重庆市于春节前制定的购房抵扣个人所得税政策,遭遇来自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质询,近期可能无法顺利施行。
2月3日有媒体报道,国务院已下发文件,叫停重庆市购房退税政策。但据核实,国务院并未对此下发过任何正式文件。
重庆财政局:财政部只是电话质询
重庆市财政局一位官员表示,重庆市财政局只是在2月2日接到来自财政部的电话质询,表示对重庆购房退税政策十分关注,但并未明确提出反对意见。重庆市财政局主要官员将在2月4日专程赴京,向财政部就购房退税政策的详细制定情况作出解释。
对于重庆的购房退税政策是否会停止,上述官员说,政府并没有要求停,现在之所以还没有兑现,是因为重庆在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整个操作方案的细化非常复杂。这位官员强调,重庆的做法主要是未来吸引高端人才落户,而不是以牺牲税收、简单冲击税制作为出发点的,“房地产业的链条很长,对其进行调控,重庆主要在土地供应等环节来进行。”
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质询只是通过非正式的口头形式,表示购房退税应经过缜密调研再谨慎推出,并不代表政策风向标有所改变。”
不过,这是中央政府明确各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各自的房地产新政之后,国务院部委首次涉入地方政府出台刺激房市的具体政策。
1月2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17条新政,其中备受关注的当属购房退税政策。但是,重庆市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在春节以前并没有收到此文件。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一名官员当时告诉记者,因为还需要春节后税务、财政等部门研究才能落实,购房退税政策原定在春节后正式出台。
据记者获得的实施细则显示,重庆市购房个税抵扣政策的初定方案为个税当月抵扣。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为40%,该政策实施后产权人可享受抵扣比例也为40%。抵扣个税只针对首次置业者,购房者享受政策优惠的时间范围自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国家并不支持全国推行该政策
不过,据了解,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均不支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刺激房市政策。
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员表示,购房退税政策显然更有利于刺激高收入人群的投资欲望,这部分人群主要是二次置业或多次置业。虽然中央政府已经逐渐放松了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但仍然十分警惕炒房带来的高房价风险,尤其是由此产生的民怨。
1998年,上海市在推行房改后,为刺激居民买房,曾出台类似购房退税政策,规定自当年6月1日起至2003年5月31日止,凡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外籍个人,且是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可享受购房后起算的个人所得税抵扣。高华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该政策有效地刺激了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迅速成长。1998年至2003年期间,上海住房市场的交易量平均同比增幅达22%,房价累积上涨65%。
不过,重庆市制定的购房退税政策,只是划定在首次置业的范围内。这一限定如严格执行,对刺激房市成交量增长的作用可能有限。这也表明,地方政府在急于刺激房市的同时,仍有所顾虑。
随着全国“两会”即将来临,各地政府在此前推出了一番刺激房市的新政后,又有向回收紧政策的倾向。
中央政府近期出台房地产政策的核心内容,仍然是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相比之下,购房退税政策无疑是一项更有利于高收入人群购房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