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需要擦亮眼睛 不留意即替人“埋单”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9-10-17 来源: 大众日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济南市民最近想在市区文化路周边买一套二手房,但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着落,位置和价格不合适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发现里面猫腻太多,一不小心就可能栽进陷阱。
    济南的宋哲(化名)最近想在市区文化路周边买一套二手房,但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着落。他说:“位置和价格不合适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发现里面猫腻太多,一不小心就可能栽进陷阱。”
    宋哲在省城某高校下属中学任教,两年前,单位分了一套30 多平方米的旧房,儿子出生后,房子开始显得“捉襟见肘”,于是他想在单位附近买套二手房,自己上班和以后孩子上学都方便,但几个月下来,他的信心越来越不足。他表示经过一段时间了解,他发现眼下二手房交易尚不很规范,一不留意就可能产生交易纠纷。 一是房屋权属分散,如张三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张三如果未经其他兄弟姊妹同意擅自出售,这样的购房合同就有无效风险。尤其在房价上涨较快的情况下,一些出卖人往往以此为由反悔,撕毁合同。 二是出卖方受利益驱使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较多,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终完成过户要经过一些时间。在此期间,因为房屋价格上涨较快,有的卖方便中途违约。三是一些二手房中介为了获得较大收益,在交易过程中玩弄手段,人为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有的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违规把还未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的期房、拆迁房进行买卖。有的合同条文过于粗疏,暗藏了一些陷阱。泰安的夏先生近日从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入住之后,才发现该房屋此前曾经出租,租房人搬离前未支付所欠小区物业公司的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近 1000元,此外,还拖欠9个多月的有线电视收视费。再找先前的房主交涉,对方不理不睬,而小区物业则威胁说不缴清所欠费用将停水断电,不给供暖。无奈之下,夏先生只好忍气吞声,替人“埋单”。
    除此之外发现,眼下一些房屋买卖双方受利益驱动,有的买卖小产权房,有的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偷逃税款,由于两份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存在差异,或者文本内容不规范、不明确,结果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或者后续的房屋二次买卖中出现争议,从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为此,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的刘坚勇律师告诫说,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在买卖二手房时首先应核实卖房人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有无共有人,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责任等。此外,还要注意了解交易的房屋有无“权利负担”,如被查封或者已经抵押等,并要考虑买房资金有无安全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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