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08“红星•美凯龙杯”装饰设计大赛的通知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8-9-10 来源: 济南装饰建材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为了提高全市建筑装饰设计水平,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为广大装饰设计从业人员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经济南市建委批准举办济南市2008“红星·美凯龙杯”装饰设计大赛

 
济南装饰协会文件

济装协字〔2008〕09号
 
关于举办济南市2008“红星·美凯龙杯”
装饰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各大专院校、设计人员:
为了提高全市建筑装饰设计水平,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为广大装饰设计从业人员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经济南市建委批准举办济南市2008“红星·美凯龙杯”装饰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全市建筑装饰设计单位和设计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装饰设计在装饰工程中的地位和龙头作用,提高建筑装饰设计水平,引领建筑装饰设计新方向,美化社会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主办: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济南电视台。
承办:济南装饰协会、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
协办:济南“红星·美凯龙”建材装饰广场、齐鲁风广告有限公司、济南无忧装饰网。
为确保大赛成功进行,设立济南市2008“红星·美凯龙杯”装饰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赛事办公室和专家评审组。
三、参赛资格
1、企业团体:济南市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经营的企业;
2、个人:济南市范围内各装饰企业及各大院校具有相应装饰资格单位中的在职设计师、建筑师、师生等人员均有资格参赛。
四、参赛作品
1、企业团体参赛:参赛企业选交本企业装饰的案例作为参赛作品,由《城市家园·美丽蝶变》制作电视节目,进行展播;提交对应案例的平面示意图、8寸实景照片8张、电脑效果演示图和电视节目光盘,设计说明以及设计思路解释。
2、设计师个人参赛:参赛作品须为实际装饰案例,参赛作品选交对应案例的平面示意图、8寸实景照片8张,电脑效果演示图,设计说明以及设计思路解释。
3、各大院校:师生教学及设计作品。
参赛案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含玻璃幕墙工程)和住宅装饰工程均可。
光盘处理:可将设计效果图以Photohop格式和电视节目视频文件形式储存于同一张光盘上,分辨率不低于350dpj。若送交多个案例,请将同一个案例的资料存放于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以案例名称命名。
五、报名
1、济南市2008“红星·美凯龙杯”装饰设计大赛赛事办公室设在山大南路56号(七楼济南装饰协会)719房间,电话:0531-86401877。
2、参赛企业或个人报名表随通知下发(复印有效),亦可登陆http//www.chengshijiayuan.com或济南建筑装饰信用网或
济南无忧装饰网http//jn.51zsjc.com网站[下载报名表](团体参赛的主创设计师不得超过3人)。
3、报名时,带报名表、个人两张2寸彩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品光盘,报名费——企业1000元、个人300元(用于专家评审、媒体推介、奖杯奖牌制作等)。
六、奖项设置
(一)团体:
济南市2008装饰设计大赛最佳装饰设计奖(牌匾;证书);
济南市2008装饰设计大赛最佳创意奖(牌匾;证书);
从获奖单位中评出“济南市装饰设计十佳企业”(牌匾;证书)。
(二)个人:
济南市2008装饰设计大赛最佳设计奖一、二、三等奖(奖杯;证书);
济南市2008装饰设计大赛最佳创意一、二、三等奖(奖杯;证书);
从获奖个人中评选出济南市首席设计师、优秀设计师(证书)。
七、赛事时间安排
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30日为作品准备阶段。
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月30日为作品上交、作品展播和举办活动阶段。
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为作品展播和作品评审阶段。
2008年12月下旬颁奖表彰。
赛事说明:
赛期内,组委会将组织针对建筑装饰的现状与发展、建筑装饰企业管理与运营等多场专题研讨会并进行公开报道。
颁奖典礼形式、规模、地点待定。获奖作品和单位将在媒体公布,通报表彰。
所有活动均有媒体跟踪报道。
作品由参赛者自备,费用自理。
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八、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大赛做活做实,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百姓。
各单位要鼓励支持所属设计师积极参与,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参赛作品如有舞弊、侵权行为,后果自负。
2、有关媒体采取适当宣传形式,将赛事与作品有效地推向社会,影响大众。
 
济南装饰协会     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 
二○○八年九月

附件:[下载报名表]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