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买回问题原木门 竟是贴木皮假原木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8-7-23 来源: 新浪 评论 0 条

  广西南宁市一位消费者在一家建材市场花费1.7万元定购了7套原木门,没想到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其定购的所谓原木门有假。在与经营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诉。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花高价买来问题原木门

  “提前半年预定,还曾进行多方对比,结果还是买到问题原木门。”南宁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时,她就计划好今年开春装修新房。为此,今年1月份她开始跑各种建材装饰市场,预定各种装饰材料。经过多方对比,胡女士在南宁市长湖路一家门店订购了7套广东某企业生产的原木门,包括4套房门和3套卫生间门,总价1.79万元,其中房门的单价是2600元。

  在签订合同时,门店老板称这7套门全部是用缅甸红胡桃原木制作,并在货单上做了注明。6月中旬,按照胡女士的要求,店方将7套原木门进行安装。在安装现场,胡女士发现这些原木门中,部分门扇的油漆有黑色瑕疵,门扇上的木雕花边缘留有黑影,不美观。另外,这7套原木门门套的用料有些不对劲,其纹理及色泽与门扇有异。

  胡女士当即对原木门的质量提出异议。门店老板称这些都是小问题,可以在安装后处理掉。为了证明这7套门是原木制作,店老板向胡女士提供了一份检验报告。记者在胡女士处见到了这份检验报告的复印件。该检验报告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9日,检验单位为广东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但是该检验报告显示其检验的木门产品型号为024,而非胡女士购买的020型号原木门。因此,这份检验报告不能说明胡女士所购产品是否合格。

  门套用料非原木木料

  由于门店老板不同意退货,胡女士于日前向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了申诉。工商人员联合广西大学林学院和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有关专家先后到现场进行了查验。

  广西大学林学院副院长罗励现场抽取门套用料样品作了初步检验,发现门套用料的表面贴有一层木皮,其木料属实木木材范畴,不能称做原木。罗励告诉记者,原木木料是指不经工艺加工即原原本本的木材,一旦经过模压、胶合等工艺处理,则为实木木料或胶合板材。因此,原木门是指以精选的自然木材为原料制作的木门,其主要特征是制作门扇各部件的材质都是同一树种且内外一致。

  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专家赵球现场检验后表示,这7套木门的外观存在诸多瑕疵,除油漆有黑块之外,门的色差较大,木雕花工艺粗糙。其是否属于红胡桃木制作,需要在实验室进一步检验后才能给出结论。

  当工商人员表示要对胡女士购买的7套木门进行抽样检验时,门店老板承认,这7套木门的门扇是用缅甸红胡桃原木制作的,但门套用料不是缅甸红胡桃原木。经工商人员调解,该门店为胡女士办理了退货。

  文字游戏蒙骗消费者

  据了解,2006年10月实施的《中国木质门业标准》规定,市场上出售的木门要在显著位置标注产品规格、生产日期、编号、所用材质是工艺实木门还是100%原木门,以及所用胶合材、甲醛等。不过,从记者走访的情况看,目前南宁市区的一些门店,能够规范做到上述要求的不多。

  由于不少消费者缺乏对原木门的认识,市场上潜存着不少消费陷阱。“店里的样品非常漂亮,但向顾客提供的货却暗藏猫儿腻,光从表面是看不出问题的。”业内人士雷女士告诉记者,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消费者在验收门产品时,无法检查门体内的材料,如果剖开门体检查,就等于废了这扇门。还有的商家在文字上做手脚,即在宣传时称是原木门,但在货单上只注明“木门”,发生争议时,消费者由于没有凭据只得吃哑巴亏。另外,有的商家笼统地称木门是原木制作的,门套是否算进去不明确,当消费者发现问题时,商家往往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3种假冒现象要警惕

  采访中,广东省广州市一家门厂的销售经理向记者透露,由于原木门价格较高、工艺实木门价格较便宜,现在不少商家购进工艺实木门后,将其冒充原木门销售。

  南宁市快环建材装饰市场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原木门行业主要有3种假冒现象,一是用木皮包裹杉木,二是用PVC板材包裹密度板,三是仅在局部位置用原木,即造假者在锁眼处、雕花处等位置使用原木,而在其他位置使用实木材料或密度板。上述胡女士遇到的门套不用原木的情况,也属于此类假冒现象。该人士说,对于前两种假冒现象,消费者可以通过钻门锁孔眼查看门体内的材料是否名副其实。第三种假冒现象具有隐蔽性,消费者如缺少木材鉴别知识,可请求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该人士介绍说,排除促销因素,原木门的单价至少为2500元/套,而门体填充杉木的所谓原木门,售价为1500元/套左右,填充密度板的所谓原木门更便宜,为1000元/套左右。因此,对于价格过低的所谓原木门,消费者要留个心眼。在购买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一份木门的剖析用材结构说明;签合同时,应要求商家注明是100%原木以及学名木种,即标准木种名称而非俗称,发生纠纷后可作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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