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偷卖房婆婆不承认 买房人装修不成反赔损失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8-12-26 来源: 扬子晚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儿媳在小区张贴广告,公然叫卖婆婆房产,还骗买房人说婆婆同意卖房。
    儿媳在小区张贴广告,公然叫卖婆婆房产,还骗买房人说婆婆同意卖房。女邻居不跟婆婆查证,就轻信媳妇的一面之词,与她签订合约,并支付部分房款。当她拿到钥匙开始装修时,婆婆忽然出现,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这位买房人因为没尽到注意义务,不但买卖不成,还得为装修行为破坏了人家房屋结构而承担赔偿责任。
    没跟婆婆确认就买房
    今年3月,玄武区张燕在小区门口看到一张售房广告,巧的是广告上所售房屋就在她家楼下。张燕记得,这房子是一位老太太的,已经闲置了很长时间。张燕心动不已,她早就想买套二手房了,苦于没有好房源一直没下手,眼前这套房子就在自家楼下,知根知底的,真是再合适不过。她立刻打电话说明买房意向。接电话的是个叫刘萍的年轻女子,她告诉张燕,房子是她婆婆的,不过将来要送给他们小夫妻,在征得婆婆同意后,她打算将这套房出售。双方在电话里约定当天看房。
    张燕看到房屋后十分满意,但她对刘萍说的话有点怀疑,担心她没有权利代替婆婆卖房。刘萍看出她的疑虑,从包中掏出几个证件。张燕一看,刘萍果然是房主的儿媳,连忙表示,对房子很满意,只要价格合适就买。“我能理解你的顾虑,这样好了,签约后这些证件先放你那,等过了户你再还给我。”刘萍一番爽快的表示,彻底打消了张燕的疑虑,3月20日,她送去5000元定金,约定一周后签约。
    3月26日,张燕与刘萍签了份手写协议,约定按套出售房屋,总价款为42.8万元,张燕当场支付2万元房款,剩余房款等过户后一次性支付。签订合同当日,刘萍将钥匙交给了张燕。
    装修中途,婆婆现身封了门
    从看房到签约,张燕一直没跟真正房主——刘萍的婆婆联系。今年5月11日,她找了家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重新装潢。5月26日早上,装修工人忽然进不了门了。张燕闻讯赶来一看,房屋前后门都被人用铁条焊得死死的!门上贴了张纸条,从上面可以看出,真正房主来过了。
    原来,刘萍的婆婆孙奶奶因身体不好,一直住院,所以才被儿媳蒙在鼓里。5月25日那天,一位老邻居打电话告诉她,她的房子里有人在搞装修,她向儿子一问才知道,房子被儿媳偷偷卖了。老太太顾不上病痛,第二天一早就过来查看。当看到地板被撬、空调被拆、承重墙被敲的情景,孙奶奶心疼极了,为防止房屋受到进一步损坏,她当即找来工人把门窗焊死。
    被真房主推上被告席
    张燕明白上当了。面对自己摆下的烂摊子,刘萍当起了“鸵鸟”。张燕不久接到了玄武法院的传票——孙奶奶将她推上了被告席。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孙奶奶表示,自己从未授权给媳妇卖房,张燕明知房主另有其人,仍与之签约购房,合同应属无效。她请求法庭撤销张燕与刘萍签订的买卖合同,同时还要求张燕赔偿她的租金损失,因为她的装修行为破坏了房屋设施,导致房屋无法出租居住。张燕委屈地说,她是相信了刘萍的话才买房的,应当算作善意买房人。从张燕的表述看来,她的确也很“冤枉”,那么,她能不能获得法庭“同情”呢?
    未尽注意义务被判赔钱
    很快,她等到了判决结果。法官认为,作为买房人,应该尽到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张燕明知房主是刘萍的婆婆,在没有确认刘萍是否得到婆婆授权的情况下,就轻易与她签购房协议,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她的装修行为侵害了孙奶奶的物权,造成其不动产毁损,孙奶奶要求她恢复原状,于法有据。另外,张燕请人装修,破坏了孙奶奶房中原有设施,导致房屋不能居住,孙奶奶要求她赔偿租金损失也是完全正当的。据此,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张燕将原告房屋恢复原状,并在完工之前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赔偿租金损失。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