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时“精装修” 收楼变“毛坯房”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8-24 来源: 广州日报 评论 0 条

    法院判原房东赔钱
    买下一套已装修的二手房,买主收楼时却吃惊地发现,原本房间内的地板、灯具和洗手盆等统统不翼而飞,成了一套“毛坯房”。在得知此举是原房东所为后,这位买主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昨日,顺德区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原房东龚志(化名)应向买主吴刚(化名)支付部分赔偿。
    买家:收楼房子竟变了样
    家住顺德乐从的吴刚与龚志早前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龚志将坐落于顺德区乐从镇的一套二手商品房出售给吴刚,成交价为47.5万元。
    2011年5月3日,吴刚按照约定收楼时,却发现房屋内的部分木地板及一楼灯具、二楼洗手间的洗手盆及二楼木间隔墙不翼而飞。
    在得知这些物品是被龚志拆走以后,吴刚顿时涌出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他认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明明说好房间内的物品都归自己,而现在龚志却不遵守承诺,将地板等重要物品全部搬走。
    在与龚志协商无效后,吴刚一纸诉状将龚志告上法庭,要求龚志赔偿因拆走装修而给吴刚带来的损失人民币18100元,该损失包括被告拆除涉案房屋木地板及灯饰、导致原告需重新铺设地板及安装灯饰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
    法院:原房东违背诚实原则
    顺德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刚、龚志虽未在合同中约定交付的标准,但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吴刚已查勘过房屋,知悉装修情况。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龚志也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该评估系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区域因素等作出的综合判断,吴刚支付的购房款远高于评估的价格。
    因此,可以判断吴刚向龚志购买该房屋时所支付的价款应当包括装修的部分,龚志擅自拆除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最终认定龚志“交房”时应当附带装修部分。法院遂判决龚志应赔偿吴刚各项损失5301.8元。gz.51zsj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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