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行业“口头协议”难兑现 先签合同后付定金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6-4 来源: 石狮日报 评论 0 条

    “说好了免设计费用,结果在签合同时,条款里却多出了一项占工程款6%的设计管理费。”提起装修经历,市民李先生很是窝火,懊悔不该轻信装修公司的“口头协议”。
    前不久,市民李先生致电厝边热线反映,今年3月28日,他与市区一家装修公司商量装修房子的事。当时,装修公司设计人员表示,公司将免费为李先生提供房屋装修设计,也就是免收设计费。不过,按照规定,李先生须先交3000元定金,装修公司才能出示设计效果图。为此,李先生同意并当场交纳了3000元定金。4月11日,装修公司与李先生双方准备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李先生在查看合作协议时,发现装修公司出示的工程预算报价中,有一条关于设计管理费为工程款的6%,让他颇为不满。
    “当初不是说好了不收设计费吗?设计管理费又是怎么一回事?”李先生一方面觉得装修公司说话不算数,另一方面认为装修公司有变相收费之嫌,于是打算结束与装修公司的合作,并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其交纳的3000元定金。
    然而,当李先生拿着装修公司开出的一张3000元的收据,多次去找装修公司商谈退还定金时,却遭到拒绝。李先生很是困惑,他不知道这笔3000元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回?
    对此,记者向市12315中心咨询。“关于李先生的问题,其最大的困难是交纳定金时没有签订合同。”工作人员指出,法律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据,而不只是双方的说法,口说无凭。消费者要想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事先应该要求与对方签订详细的装修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可操作,并能管住双方”。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很多装修队运作不规范,装修纠纷一直居高不下。一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一些资质差的装饰公司专门利用业主缺乏装修经验而利用口头协议占便宜,损害业主的利益。
    对此,市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装修房子要有签订合同的意识,要找那些有资质的公司,同时应保护好消费凭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fz.51zsj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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