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家电危害大 消费者多数不重视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3-8 来源: 山西市场导报 评论 0 条

    家住省城长风街的李大妈自豪的表示:她家的电视已经用了快25年了,现在图像显示和声音效果仍然很好。一句话引得附近的大爷大妈们羡慕不已:还是以前的家电质量过关,这么多年了还能使用!但事实上,除了安全隐患外,超期使用的家电产品也更加耗电。一般超龄家电的耗电量要超过产品原耗电量的40%。就拿一台冰箱来说,在使用10年后,其耗电量将变成最初使用时的2倍。 据查阅资料显示:每年我国因使用家电造成触电伤亡的人数就超过了1000人,因使用家电引发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十分惊人。而导致这些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家电超龄服役。
    围绕今年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的主题,记者走访了省城多家电器卖场的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从事多年家电维修工作的专业人士王强告诉记者:当电视机超过安全使用寿命,随着电器元件的老化,电视机就会发生图像不清晰、颤抖等故障,电视机的辐射也会增大。老化的电视机受到震动、冲击、碰撞、骤冷、骤热以及电视机内积尘污垢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都能引起显像管爆炸。像李大妈家使用了近25年的电视机早该更换,一直使用下去无疑是在家安放了一颗定时炸弹。而过于老旧的冰箱,不仅保鲜和杀菌功能退化,制冷剂泄漏也会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超龄洗衣机则会经常出现渗水等小毛病,严重时还会漏电。
    其实,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5月1日批准实施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并推出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要求企业对其生产的家电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该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算起。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但记者在家电卖场里采访时发现,家电使用年限并未引起消费者的足够重视,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更关心的是品牌和价格。消费者王先生表示:只要产品质量没问题就可以,一般选择品牌产品多一些,因为能多用几年,至于旧家电有多大危害自己并不了解。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消费者都是抱着“坏了才换”的态度,只要不出问题,就用到最后一刻。厂家对家电使用寿命的态度也不明晰。记者看到卖场内销售的各类家电产品,厂家在标签上多数没有标注使用年限等相关说明,销售人员在促销中也会向消费者重点推广介绍新技术,几乎没有人会提醒使用年限。
    在长风街与长治路交叉路口一家家电卖场的销售经理王启林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家电寿命分别是:彩色电视机8-10年,电热水器8年,空调8-10年,燃气灶8年,洗衣机8年,电冰箱12-16年,超过使用寿命,要及时更换新家电。即使在使用年限内,消费者也要注意保养,定期给家电进行体检,以免发生意外情况。http://news.51zsjc.com/more.asp?clas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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