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交2千元押金才能开工 物业做法是否合理?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2-24 来源: 江汉商报 评论 0 条

    业主雇用装修公司装修新宅,却被物业公司告知:除业主要交装修押金外,所雇用的装修公司也要交装修押金。昨日,某装修公司的曹先生致电本报,询问物业公司的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曹先生称,他为同盛·城市风景小区一业主装修住宅。业主已经交了2000元装修押金,近日却被物业公司告知,装修公司还需要交2000元装修押金方允许开工。“我从事装修行业近6年,从来没遇到过业主、装修公司分别都要交2000元装修押金的情况。”
    记者在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关于下达“同盛·城市风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决定》,《决定》的第四项第1条规定:装修押金每户在不高于2000元幅度内和业主议定,并写明“本决定自2011年5月30日执行,有效期两年。”
    随后,记者和曹先生来到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看到办公室门口挂着一块写着“同盛·城市风景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一位被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作“李经理”的人告诉记者,因为以前有一些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素质偏低,装修时破坏了小区的环境设施。在装修过程中还破坏了房屋结构,为住宅楼带来了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向装修公司收取押金,旨在制约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并不想从中牟利。“装修完毕后,我们将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发现问题,马上退还押金。”
    说出荆州市物价局的《决定》,“李经理”称并不清楚该《决定》,并表示这样的收费要求是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授权的。
    之后,记者拨通了荆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的电话。一张姓女工作人员称,协会肯定没有授权。“因为行业协会并没有这样的权力。”她还表示,将与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敦促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收费。至于物业公司担心装修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她将建议物业公司以“装修巡查”等方式予以监督。 市物价局房服科一王姓科长也表示,物价部门已经下发《决定》,该物业公司就必须按照《决定》严格执行。业主雇用的装修公司也是属于《决定》中写明的“每户”的范筹,不得以此为由向装修公司收取装修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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