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松龙景苑小区,张女士家被水泡坏的木地板。
近两年来,因为楼下主管道被堵,渝北区松龙景苑7楼的业主张女士很是郁闷,污水先后4次从厕所倒灌进屋,泡坏家具、地板。而最近1月26日污水进屋时,租赁户的电脑被泡坏,这个损失,又该谁来承担?
污水进屋 物管翻窗排污
昨日,记者来到了松龙景苑,刚上7楼,就看到走廊上有明显水渍。记者在7-5的张女士家看到,墙壁上25厘米高的位置都能看见被水泡过的痕迹。为了让地板风干,两间卧室的几块木地板被撬开;床头柜等家具的下端被水泡朽,用手一弄就能弄开一个洞;租赁户王先生卧室的柜子上,则摆放着一台被水泡坏的笔记本电脑。
“过年回家时,为了防止被偷,我将笔记本藏到了柜子下面,结果被泡坏了。”王先生称,他初六下午回来时,发现屋内一片狼藉,木地板一踩上去就往外冒污水。随后,他才从物管处了解到,原来是主水管被堵塞,污水从厕所倒灌进来了。1月27日早上,物管发现情况后,从防盗窗进入房间,搞了一天才将问题解决,王先生随后将情况告诉房东张小姐。
业主气愤 房屋多次进水
张小姐告诉记者,房屋已经先后进水了4次。其中有2次因为进水不多,租赁户没有告知她。2次进水严重,物管都进来撬开过木地板。让她感到气愤的是,明明自己留了电话,但物管却从来没有通知过她。这次进水估计是1月26日发生的,家里被泡了1天。
张小姐还表示,每次出问题后,物管方都表示已经更换过管道,不会再出现此情况,但事情过去不到1年,家里又被污水倒灌。对于她家的损失,物管称排险已经是尽责了,管道堵塞和他们无关。
物管回复 责任不在物管
就此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永利行物管公司邓经理,他表示,张小姐家进水的事情,他们1月27日8点过发现后,就紧急处理了。
记者询问污水倒灌时是否通知过业主,邓经理称通知了另一租赁户黄先生。当记者询问物管是否有业主电话时,邓经理称,因为过节,所以没有业主电话,不过办公室应该有。
邓经理表示,进屋是经过了黄先生同意,撬地板是因为木地板被泡胀了。
对于管道设计问题,邓经理说,房屋是2003年交付的,所以说不清设计是否有问题。不过,堵塞的管道里面全部是油污。对于业主和租赁户的损失,邓经理表示,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受灾后,已经第一时间疏通了,同时还更换了管道,业主要索赔,应该找侵权方。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有赔偿义务
就此问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胡昌松律师表示,物业公司进屋经过了租赁户同意,是可以的,但作为维护主体,因主管道堵塞导致业主家承受损失,物业公司有赔偿的义务。而物业公司回复找楼上的侵权方,说法比较牵强。http://news.51zsjc.com/more.asp?class=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