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出口欧盟“门槛”将提高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12-12 来源: 东莞日报 评论 0 条

    明年3月份,从东莞出口到欧盟的木制品企业将新增一道“紧箍咒”。近日,欧盟通过“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的认证,适用于林场企业、林产品直接或间接加工企业、林产品贸易企业等。这意味着出口欧盟的家具代工企业需重新选择符合认证要求的原材料。
    据了解,该指令是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法规(eu)995/2010的深化和细化,将于明年3月强制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称,此番施行新规,贸易壁垒的倾向较大,明年执行后必将增加家具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成本,部分中小企业或被迫退出欧洲市场。
    出口欧盟新增“紧箍咒”
    早在2010年,欧盟就通过了《原产国标签法》、《欧盟木材法案》等涉及到欧盟木制品进口的相关法规,以禁止将非法木材及含有此类木材的木制品投放欧盟市场。
    而近期通过的“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则在上述法规的基础上对木制品进行了深化和细化。该指令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的认证,适用于林场企业、林产品直接或间接加工企业、林产品贸易企业等。
    这项指令对以出口为主的东莞家具企业意味着多了一个“紧箍咒”。据业内人士介绍,要作为原料的木材100%达到合法性或者拿到FSC认证在操作上有些难度。据悉,从全球范围来看,获得认证的木材大约只有10%。而就中国而言,市场上获得认证的木材则不到1%。而且,该机构的标准与其他国家的标准并不互认,这为合法性的取得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认证服务部产品经理周汉明曾向记者分析称,这些法规与美国《雷斯法案》相同,对进口产品产地、原材料原产地、环保性能作了规定和严格要求。该法规一旦实施,不仅增加了家具企业的成本,而且因各国管理法规不同,很难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有些进口木材原产地来源甚至无从核查,这部分损失可能比较大。
    部分企业或退出欧洲市场
    但对规模较大的家具企业而言,这些法规似乎并没带来多大冲击。昱盛家具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陈伟坚说,新指令的内容无非是在进口家具等产品时,增加对产品原材料的核查。但昱盛家具接欧美客商订单时,事先会与对方积极沟通,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摩擦。当然,在产品生产时,该公司在木材等原料的选择上,都有严格的质量和原产地要求。
    规模较小的东莞中明家具厂(以下简称“中明家具”)则与昱盛家具处境不一样。该厂曾经以欧盟市场为主,主要产品出口到西班牙等地。“现在欧盟的份额已经很少了。”中明家具负责人苏世明告诉记者,欧盟的家具多半从中国等地进口,出台这些新的木制品指令,从本质上来说,难免具有贸易保护主义的倾向,而且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可能还会加强。正是意识到这点,中明家具降低了对欧盟的出口份额,将市场的重心转向了中东。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除了中明家具外,像厚街的山乔家具等部分中小型家具出口企业都改弦更张,减少对欧盟市场的依赖,调整了出口市场结构。
    知多D
    FSC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性的非政府组织,其使命是通过制定受到广泛认可的森林经营原则和标准,促进世界范围内对环境负责、对社会有利和经济上可行的森林经营。FSC由来自70多个国家的环境保护组织、木材贸易协会、政府林业部门、当地居民组织、社会林业团体和木材产品认证机构的代表组成,其国际中心原设在墨西哥瓦哈卡州的首府瓦哈卡市,2003年2月迁至德国波恩。FSC是目前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森林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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