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不对板还多收装修款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10-15 来源: 汕头日报 评论 0 条

    装饰公司选用的瓷砖与原先约定的不一定,装修工程款还多收了2万多元……市民周小姐在装修房子过程中被装饰公司“坑了爹”。近日,这起家居装修服务投诉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今年7月21日,金平区工商局金厦工商所接到“12315”转来的周小姐的投诉,反映其与我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后,发现该公司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嫌抬高价位欺诈消费者,请求工商部门帮忙处理。
    接投诉后,金厦工商所迅速落实专人处理,并与双方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据周小姐陈述,她根据网上资料于5月26日与装饰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总造价约23.6万元,随后把部分工程货款5.4万元及材料款约1.4万元交给装饰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周小姐发现该公司把关不严,不但装修用的地砖与原约定的不一致,还抬高了一些建材的价钱,于是她提出终止与装饰公司的装修合同的要求。在结算过程中,周小姐请人复核又发现该公司多收了工程款26430.4元。周小姐随后与装饰公司交涉,然而,20多天过去了,对方仍未给自己满意的答复,无奈之下,她只好拨打“12315”投诉。装饰公司则向工商执法人员反映,由于周小姐单方终止合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工商部门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金厦工商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调查核实情况,耐心开展调解工作,要求双方积极配合解决纠纷,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最终,这宗投诉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装饰公司一次性退回周小姐26430.4元。周小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于近日向金平区工商局寄去感谢信和锦旗。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注意选择正规装饰公司,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和规格、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以及工程的开工和完工时间、工程保修内容、付款方式和时间、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合同的生效方式等事项。由装修公司提供装修材料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材料的名称、规格、环保和安全指标、等级、价格等,材料应经消费者验收、认可。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应尽量在保修期内及时找装饰公司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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