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还有“末班车”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2-1-16 来源: 咸宁新闻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消费者手中持有的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须在本月底之前使用,过期作废。
    13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消费者手中持有的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须在本月底之前使用,过期作废。
    据介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于2011年12月31日结束。从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我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回收企业暂停发放新的以旧换新凭证,市民手中的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须尽快使用。
    据悉,2011年,我市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50389台,销售金额16842.3万元,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98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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