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道漏水居民水费1808.1元 天价水费谁埋单?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9-19 来源: 济南时报 评论 0 条
| 济南时报于9月16日报道了历园新村两户居民投诉“入户管道”维修规定不合理一事,济南市水业集团表态,如果管道漏水原因确为工程质量不过关,无论保修期内外,水业集团都将承担起相应责任。18日上午,历下区山大路179号铁路宿舍的居民王女士反映,因为楼下的自来水管道漏水,楼内几位居民的水费高达数百元,有一位居民6月份的水费高达 1808.1元。 【居民】地下水管漏水一个月水费1808.1元 18日14:00左右,记者来到山大路179号铁路宿舍7号楼下。住在7号楼3层居民王洁女士称,入户的自来水管道和水表就安装在7号楼南侧的一个院内,因为有居民反映管道漏水,曾多次维修过。 同样住在7号楼3层的朱兴红女士拿着交水费的专用存折说:“你看看6月份的水费,竟然有1808.1元。 王女士说在5月25日交水费的时候就发现异常了。“我平时不住在这里,房子没有人住,水表里的字怎么会跑那么多!”王女士称。 而7号楼内,除了朱女士家和王女士家的水费异常外,还有5户居民的水费不同程度的超额。 【管道维修】管道已超质保期维修费居民承担?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和邻居们发现水费异常后,怀疑是楼下水管存在漏水的情况,就请济南市户表办的维修人员来到小区维修水管。“当时维修的工作人员向我要了500元的维修费,而且没有开具发票,仅给了一张收据。”王女士拿着一张普通的白色收据说。记者看到,收据上的项目为“修水管维修费”。另外几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不仅没有发票,连收据都没有。 18日16:30左右,记者联系到了水管的维修方吕素泉先生。他说,维修费用一户一价是因为现在水表都是一户一表,水管的漏水处不在一起,造成维修的工程量不同,所以维修费也不同,而且维修自来水管道没有发票只开收据。 “这个小区的管道已超出了质保期,所以需要由居民承担维修费用。有的居民维修费用比较高,是因为不能确定管道的漏水口在什么地方,所以都挖开了。有的居民的管道漏水口比较容易确定,工程量小,所以费用低。”吕先生表示,维修费用都用在了购买原材料上。 【争议】“天价水费”谁埋单? “这么高的水费,难道应该由我们承担吗?水管深埋在地下,又不是我们弄坏的,肯定是水管的质量有问题。”居民肖光金先生说,因为地下的水管漏水,他家的水费有750元。“户表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水费可以减半,让我交350元。但是这350元我也不愿意交,因为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啊。” 王女士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免去由于管道漏水造成的超额水费,并拿出解决方案。“能不能把各家的水表安装入户呢?这样以后再发生漏水的情况,我们会及时发现。” 据记者了解,济南市相关条例和“一户一表”合同规定,水表是产权的分界点,表前管道的产权归供水公司;包括地下管道在内的表后部分是入户管道,产权归用户所有,入户管道超出两年保修期后,由用户承担维修产生的各种费用。 济南市公用事业局的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管道在超过质保期后出现问题,一般由居民承担水费和维修费。 济南市户表办的工作人员孙先生说,如果确实是因为管道的质量原因,那么不会让居民全部承担责任。“我们会派人到现场核实情况,与居民进行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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